山东省法院连续三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呈下降趋势
鲁网·泰山财经4月29日讯(记者 韩黟瞳)4月29日,山东省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永生同志通报近年来山东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及介绍近年来全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劳动力市场更加活跃,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多发。据统计,山东省法院2018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34249件,2019年审理37782件,2020年审理36103件。从案件情况看,劳动争议纠纷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纠纷类型多样。除追索劳动纠纷等传统劳动争议案件外,因职工待遇等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所增加,涉及互联网新兴产业、新行业、新业态的劳动关系认定,比如外卖小哥与网络电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
二是群体性纠纷敏感度高。有些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劳动者人数较多,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些案件行业关联度高,处理结果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三是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加大。受到客观因素制约以及法律宣传不到位等影响,部分劳动争议引发的矛盾难以得到有效化解。
针对以上出现纠纷案件特点,李永生谈到依法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的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和谐发展。把保护劳动者眼前利益、现实利益同保护劳动者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注重依法维护劳动关系稳定。要坚持以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价值取向,对客观真实的劳动关系依法予以认定和保护,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劳动者人身权益保护。通过依法裁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手段,不断加强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人身权益的保护。
四是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自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保持相对稳定、增幅收窄,在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加强诉源治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已初见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法院将继续加强专业化审判工作,优化案件处理方式,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质量,同时完善诉源治理格局。进一步加强与工会、劳动仲裁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对地区、行业影响较大的产业结构调整,要加强风险预判和评估,提前制定劳动争议处置预案,努力把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广大劳动者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