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一市一厂”全覆盖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稳 济南报道
6月2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视频会议。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共104座、总设计处理能力8.21万吨/日,建成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3979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21个,实现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一市一厂”全覆盖。
6月22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视频会议。
近年来,山东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果。其中,16设区市均成立领导协调机构,政府一把手带头抓。济南、青岛、东营3市更是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顶格推进,加快了生活垃圾分类步伐。16设区市、68个县(市、区)和19个功能区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济南、泰安出台了地方性法规,青岛、烟台、威海、聊城等市出台了政府规章,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分类模式探索初见成效。各地积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济南、青岛等市采取“四分法”,结合实际进行了创新;荣成市推行“一次四分法”,邹城市等地在农村推行“二次四分法”,简单易学接地气,有效破解了源头分类不到位的突出难题。
目前,全省正在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共104座、总设计处理能力8.21万吨/日,建成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3979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21个,实现了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一市一厂”全覆盖。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李力在会上要求,各地要尽快组织编制本地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进一步加大投入,统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布局,加快补齐设施短板。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化处理工艺,增强处理能力,全省17座在建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投产运行。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分类模式。在城市,生活垃圾要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在农村,要推广我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市、区)“二次四分法”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效性。国家和省级相关试点城市和示范县(市、区),要积极推动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分类处理系统,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目标,为全省提供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完善生活垃圾收集体系。要推动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要不断完善分类投放制度规范和操作方式,探索推行定时定点、不分类不收运、楼道撤桶等倒逼机制,加强前端分类引导,提高居民和公众的参与意识。完善分类运输配套体系。按照区域内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及时更换车辆等硬件,提高转运能力。要规范运输车辆管理,切实解决好“先分后混”“滴洒漏”等问题。鼓励各地改进垃圾收运作业模式,针对不同垃圾,建立电话预约、定时清运等运输作业机制。完善分类处理处置体系。在加快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推进垃圾分类和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全过程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打通两个体系的堵点,推动“两网融合”。
同时,要加强地方立法,加快立法进程,各市要积极向人大汇报,尽快将生活垃圾管理纳入立法计划。省级即将编制出台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参照省级标准,制定出台地方规划,进一步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推动垃圾分类走上规范化、标准化轨道。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生活垃圾治理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提高市场化程度。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各市要加强顶层设计,在出台政策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健全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专项支持政策,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通过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策体系,确保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法可依、有据可循。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建设运行经费、设施用地保障,确保分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