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强国建设,山东如何作出更大贡献
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山东研究出台《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着力实施海洋强省建设十大行动,谋划了从近海到远海、从陆海向深海,坚持海陆空间布局与发展相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思路,重新定位了“龙头引领、湾区带动、海岛协同、半岛崛起、全球拓展”的陆海空间总体布局,探索走出一条“科技引领、陆海统筹、改革推动、合作共赢、人海和谐”的山东特色海洋强省建设新路子。
2020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到1.32万亿元,位居全国第2位,海洋渔业、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洋盐业、海洋电力业、海洋交通运输业等5个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一位,海洋经济综合实力稳居全国前列。
三年来,山东经略海洋能力持续提升,港口整合、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科技创新等成果显著
三年来,山东积极推动沿海港口资源整合,全力打造世界一流海洋港口。
2019年,山东七个沿海港口告别“单打独斗”,通过统一规划、错位布局,整合组建成山东省港口集团,变无序竞争为有序合作,实现了全省港口规划“一盘棋”、管理服务“一张网”、资源开发“一张图”,开启全省港口一体化发展新时代。
2020年,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实现16.9亿吨,高居全国第2位,集装箱吞吐量3191万标箱,位列全国第4位,国际航运枢纽建设进入加速提升阶段。山东港口集团获批全国首个交通强国“智慧港口建设试点单位”,青岛港首创“氢动力+5G技术”,获批国家“绿色港口”及“2019亚太绿色港口”。港口经济正日益成为山东海洋强省版图上的一块重要拼图。
三年来,山东依托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现代海洋产业加速崛起。
山东创新海洋经济管理机制,按照“六个一”工作推进体系,组建省现代海洋产业专班,成立山东海洋产业协会和海洋产业智库,深入落实海洋强省建设“十大行动”。
围绕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投入财政资金近30亿元,引导社会投资383亿余元,培育年产值过10亿元的企业55家,认定省级海洋特色产业园区32家。设立50亿元的“中国蓝色药库开发基金”,全面启动“蓝色药库”建设;设立50亿元的山东省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基金,全面创建全国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区;编制完成《山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9-2035)》,全面推进三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目前全省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已初具规模。
三年来,山东深入开展海洋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山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率先建立全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实现全省重要海洋生态脆弱区、敏感区的全覆盖,并启动30多个海岸带修复整治项目建设,“美丽海岸”“蓝色海湾”生态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截至2020年底,获批建设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5个、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10个,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取得较大进展。黄河口国家公园、长岛国家公园也在申报建设中,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海洋保护地体系建设渐入佳境。
三年来,山东全面加大海洋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完善区域海洋产业协同创新体系。
山东围绕国际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建设,加快推动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等一批国字号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青岛“蓝谷”、烟台“种业硅谷”等海洋技术创新载体,引进哈尔滨工程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一批涉海研究机构及产业领军人才。
现已创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海洋生物、海洋装备等7大产业联盟,组建海洋监测设备、海洋防腐蚀等29个涉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省级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07家,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导的区域海洋产业协同创新体系。
2021年,山东省“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海洋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的新目标。
站在新起点上,我们应进一步放大山东在发展海洋经济方面的优势特色,持续提升经略海洋能力,坚持把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加强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在发展海洋经济上走在前列,积极打造国际领先的海洋经济创新引领区,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山东贡献。
进一步放大山东海洋产业优势,在国家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一方阵中勇立潮头
产业是海洋发展的重要支撑,产业兴则海洋兴,海洋发展的突出成果首先展现在海洋产业的兴旺发达上。目前,山东海洋经济发展在国内属于第一方阵,但对标国际一流,我们在世界级港口建设、海洋新兴产业、涉海高端服务业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
对此,应探索编制海洋强省建设行动2.0方案,积聚壮大海洋经济新动能。“十四五”期间,应进一步提升现代港口功能,出台全省港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省港口集团与沿海各市协调机制,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及陆海联运体系建设。推动从装卸港向枢纽港、贸易港、金融港升级,促进海港、河港、陆港、空港联动发展,建设山东半岛世界级港口群。
在航运服务方面持续发力,打造世界一流航运品牌。放眼全球,伴随港口功能的拓展和深化,港口区域已逐渐演变为区域物流中心、信息中心乃至经济增长极。山东新一代港口要明确定位,加快发展航运金融、船舶和航运经纪、海事仲裁、船舶租赁、船舶交易等中高端航运服务业,探索设立航运交易所。
充分发挥青岛、威海、烟台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和青岛蓝谷等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政策优势,推进国际海洋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和深远海开发培育工程,建设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基地与深远海开发保障基地,争创国家海洋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积极发展海洋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海洋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设立新旧动能海洋经济发展基金。引导鼓励发展涉海法律服务,在海洋立法与执法领域积极探索,提升海洋空间法治治理水平。
进一步放大山东海洋科技优势,在全国海洋科技创新领域勇当开路先锋
山东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海洋科技发展水平,一直位居全国前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海洋自主创新仍然较少,在深水、绿色、安全等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自给率仍然较低,海洋科技创新系统集成还有待提高。
应强化重大创新平台支撑,实施重大海洋科技创新工程。全面提升海洋科创能力,以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为依托,突出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的龙头引领作用,整合高校与科研机构创新资源,重视国际大科学协同合作。积极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开展海洋基础科学研究和世界海洋尖端科学探索,抢占全球海洋科技制高点。
加快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引导政府、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本建立一批从事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创新试验基地,加快形成一批现代海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不断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
增强海洋院所及学科研究能力,锻造高水平海洋人才队伍。整合高校学科专业资源,提升学科专业特色,建好涉海类优势特色学科和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对接海洋优势产业集群,构建涉海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鼓励职业院校开设海洋专业,打造涉海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进一步放大山东海洋生态优势,在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引领示范
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是发展海洋经济的基石。山东海岸线全长3024.4公里,大陆海岸线占中国海岸线的1/6,沿海岸线有天然港湾20余处、近陆岛屿296个。我们要用心呵护好这些宝贵的蓝色资源,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努力打造“水清、滩净、岸绿、湾美、岛丽”的和谐海洋。
健全海洋生态保护体系,形成适应承载力的海洋开发空间格局。
深入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规范海域开发时序和强度,严格落实全海域生态红线制度,加强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强化湾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持续推进海岸带保护与修复、渤海生态修复和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建立“湾长制”“河长制”联动机制,研究实施“岛长制”,开展海湾水质污染治理和环境综合整治,探索开展海洋定点封闭倾废试点,分类实施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和监测监管,构建跨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
实施海洋生态安全建设工程,增强预报减灾能力。
建立沿海重大工程建设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制度,科学划定海洋灾害重点防御区,增强沿海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建立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网络,准确掌握海域变化信息,增强海域灾害预报和预警能力,统筹海洋生态安全、海洋产业安全和海洋资源安全,构建海洋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立足“双碳”目标,争创国家蓝色碳汇开发试验区。
探索地方蓝碳交易市场建设,积极开发蓝色碳汇技术,建立低碳生态养殖模式,引导碳汇型海洋牧场、海水养殖园区发展。
搭建海洋产业绿色创新平台,编制海洋绿色产业发展名录,制定海洋产业绿色化发展路线图,设立海洋产业绿色化引导基金,不断优化海洋产业绿色化配套政策。
(作者:袁红英,系山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山东社科院基地特约研究员、山东社会科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