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立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
鲁网9月1日讯(记者 李秀娟)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近日,经山东省委、省政府同意,正式成立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
山东省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制由省委、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成员单位由组织、宣传、网信、党史史志、文化和旅游(文物)、退役军人等15个部门组成。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承担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将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红色文化保护传承重点工作;每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同时建立联络员联系机制,不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重点研究、讨论、部署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任务。
山东是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丰富,全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897处,可移动珍贵革命文物3233件/套,依托革命文物、革命旧址先后建成红色旅游景区122个,革命博物馆223家,国家公布的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山东有93个县入选,数量居全国第一。目前,山东省这些红色资源分散在组织、宣传、文物、退役军人、党史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后,将实现对各地区、各部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有效整合,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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