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土地、资金等保障措施

2021-09-14 08:06: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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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济南将建立涵盖项目论证评审、审批服务、推进管理、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全过程的管理服务机制,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提高重点项目资源配置效率,强化要素安排和发展需求的精准匹配,在符合相关规划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支持重点项目所需的土地、资金、能耗、污染物排放指标、水资源、人才等资源要素。

  《管理办法》指出,重点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强化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能做好项目立项用地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项目落地全流程涉及的手续办理,推动项目加快落地见效。济南将实行审批服务帮办制,健全批前辅导机制,市、区县行政审批部门牵头设立重点项目的“项目管家”,“项目管家”帮办服务团队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特性、审批要求等制定项目审批指南,采取批前集中辅导形式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熟悉审批流程,准备相关申请材料,按照“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办理。

  重点项目应纳入“济南市投资项目管理平台”统一调度管理,申报年度的重点项目实行每月调度,往年度的重点项目实行定期调度;建立重点项目问题分级解决机制,重点项目推进管理工作责任人定期调度和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在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或通过部门会商专题研究解决,难以协调解决的,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建立重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和即时申报入库机制,申报年度内重点预备项目除集中申报和中期调整外,按照“符合一个申报一个,符合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可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即时申报纳入重点预备项目库。

  同时,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建立重点项目保护性执法制度,坚决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在要素保障方面,《管理办法》指出,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和资金保障,完善能耗指标使用机制,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统筹重点项目供水保障,加强重点项目应急响应保障,强化市政配套设施要素保障,加强重点项目人才保障。

  重点项目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对本年度重点项目开展精准用地联合审查工作,对通过联合审查确定的项目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结合区县核补指标情况,按照联合审查意见予以落实,优先保障制造业实体经济项目用地需求,各区县不得擅自挪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财政性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引导驻济银行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主体发行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等各类债券,鼓励项目主体通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融资,引导多种形式的资金投向重点项目;严把新上项目能耗、煤耗关口,实施差别化能源要素配置和节能降耗激励,推进能耗指标高效利用,优先使用区县用能指标保障重点项目合理用能,必要时采取申请省级收储能耗指标、省市区“分供”等方式落实;各相关部门应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施工和生产用电、用气,以及物资运输等方面的需求;相关部门应做好人才招聘和推介工作,探索建立校企合作制度,进一步拓宽重点项目企业人才引进渠道,同时,落实高层次急需紧缺引进人才户籍办理、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及住房安置等优惠政策,稳定重点项目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责任编辑:王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