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扩大低保保障范围 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可单独申请低保

2021-10-14 10:19: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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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齐静 通讯员 于艳 李峰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对2019年出台的《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低保办法》)适度扩大了低保保障范围,优化简化了低保审核确认程序,进一步织密扎牢了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低保办法》明确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并将低保边缘家庭重残单人保的范围由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到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同时还首次规定,对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部分,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根据不同情形给予扣减。我省也是继浙江之后第二个作出此项规定的省份。

  《低保办法》进一步放宽了有关条件,将所有家庭成员均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放宽为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即可。

  随着我省各县(市、区)已全部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低保办法》还首次明确了下放之后的低保审核确认流程,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审核、公示、乡镇(街道)确认的程序进行办理,审核确认时限由民政部要求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此外,《低保办法》完善了低保规范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经设区的市批准,农村低保可以采取分档方式发放低保金,原则上不得少于4档,各档计发标准应与家庭困难程度相符,严禁实行平均发放。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