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率先取消招标投标保证金

2021-10-14 21:2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0月14日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沂水县在取消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的基础上,率先全面取消招标投标保证金。自2021年10月1日起,对财政性资金招标项目,一律取消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单位招标投标保证金。此举每年可为投标企业节省流动资金5000余万元,对转变政府职能、减轻企业负担、构筑诚信体系、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减轻了投标企业负担。取消招标投标保证金,解决了企业因招标投标导致的大量流动资金被占用、企业负担过重等问题,有利于激发投标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也让企业有更多资金和精力在技术培训、设备更新、技术研发等方面提升综合竞争力,赢得更多市场。  

  二是优化了招标投标流程。取消招标投标保证金,减少了企业筹集资金、缴费费用、开具保函或电子保函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退保证金的环节,优化了交易流程、提高了服务效能,更避免了违规收取、挪用、截留、不按时退还保证金等行为,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取消招标投标保证金,将更好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便于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推动监管部门职能从事前审批担保向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变,加深政企互信关系,更好地发挥政府促进市场发展、为企业排忧解难的作用。 

  下步工作中,沂水县将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优化交易流程,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吴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