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点亮”这座城市!李涌同志被追授“青岛楷模”称号
11月18日上午,“青岛楷模”先进事迹发布仪式在青岛大剧院举行,青岛市委宣传部追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同志“青岛楷模”称号。
今年国庆节期间,李涌同志在执行国庆安保高速公路巡查任务中,为保护执法对象安全,不幸壮烈牺牲,终年55岁。10月23日,山东省政府评定其为烈士。
李涌从警16年以来,时刻牢记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和职责,始终坚守在道路交通管理第一线,他首创10种“温馨提示”手势,推动驾驶员文明行车自觉性和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手绘多幅辖区道路交通地图,详细标注每一处交通风险点和易发事故路段;
率先使用DV摄像机对监控设备取证难的地点进行视频抓拍,下达交通违法通知书5万余张,实现执法服务“零投诉”;
先后用烂11份青岛地图为无数群众指路,11次不顾危险帮助群众扑灭机动车自燃,33次将载有断肢、心梗、脑梗、流产等危重病人的车辆引导护送到医院,100多次帮助解决公共隔离护栏损坏、群众车辆抛锚等问题;
业余时间,他到社区、学校、企业等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授课400余次,连续7年在“青岛好司机”团队从事义务普法志愿服务,献血3万多毫升获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
近年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获评全省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山东省先进工作者、青岛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李涌同志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后,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据介绍,青岛市将在全市发起“青岛楷模”公益广告点亮活动,在全市主干道、火车站、机场、地铁站、社区商场、公共交通工具的户外大屏、广告牌、车载电视、电梯电视等,进行高频次播放,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总台记者 王伟 李玉广)
责任编辑:吴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