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署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
近日,省民政厅印发《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方案》,提出在全省打造一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以此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为推动山东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示范样板。
根据《方案》,本次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在各市、县(市、区)自愿申报基础上,由省民政厅根据各地制订实施方案质量、工作基础、政府支持力度、地域分布等因素,于2021年12月30日前确定候选名单。2022年1月至10月,各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候选单位要按照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积极推进实施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工作。同年11月,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工作成果进行总结评估。
《方案》还明确了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的7个重点任务,包括: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建立“物质+服务”多维救助模式、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加强社会救助诚信机制建设等。
责任编辑:李秀娟
新闻关键词:社会救助综合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