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实施意见支持济南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2022-03-31 10:24:2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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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3月31日讯(记者 范金鑫)经国务院同意,2021年11月25日,人民银行等8部委印发《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21〕298号),济南获批成为全国首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3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重点任务要求,主要包括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科技创新全周期金融服务,推动金融、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要素市场和平台建设,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开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等6个方面31项内容。

健全科创金融组织体系。《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专业化科创金融机构,积极引入聚集科创金融资源,加大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提高地方金融组织服务科创能力,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建设等5方面措施,重点要在争取设立科创金融专营银行,探索建立试验区科创金融特色机构评价标准、业务体系和监管制度,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开展“监管沙盒”试点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力图构建形成体系健全、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科技创新全周期金融服务。针对处于不同阶段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提出“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信贷服务创新+科创担保增信+知识产权和科技保险服务+上市发债融资”等8条工作措施,旨在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周期金融服务。特别是针对股权投资募集难、投资难、退出难等问题,提出要在探索发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二级交易基金以及二手份额转让基金、建立完善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跟投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力求突破;针对提出的“打造人才赋能体系”重点任务,《实施意见》中明确要将人才资本要素赋予金融属性,构建“人才有价”评估模型,创新开发“人才贷”系列专属信贷产品,并探索建立“人才贷”申报、评价、推广、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实现人才赋能。

推动金融、科技和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在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优化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建设科创金融集聚区、强化金融科技赋能等5个方面,提出若干创新举措。

推进要素市场发展和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提出重点支持创建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平台、推进科创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打造“齐鲁科创板”、搭建上市服务基地等5方面。其中,创建试验区科技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平台,对于全面归集涉及科技创新型企业的信息数据、提升金融数据治理水平、突破金企信息不对称瓶颈具有积极意义,也将会为数据赋能、强化金融科技应用提供有效支持。

促进区域金融合作开放。《实施意见》提出,要在深化金融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区域金融合作交流,积极引入境外资本,推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探索开展本外币合一的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拓展对日韩金融合作,加强资源配置流动,提升科技创新型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性。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主要包括3方面内容:一是在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要重点强化平台支持,推动济南市社会信用大数据中心和政务数据区块链平台建设;二是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方面,要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扎实推进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建设等,为推动科创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三是在夯实金融安全基础方面,要强化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稳妥有效做好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责任编辑:李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