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上半年全省37051家出口企业获出口退税511.6亿元
鲁网8月5日讯(记者 韩黟瞳)8月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税务局负责同志等介绍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总会计师王宝明介绍,为上半年支持出口企业发展,2022年上半年,山东税务部门共为全省37051家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511.6亿元,同比增长12.1%。
王宝明介绍,2022年以来,税务总局相继出台多项优惠便利举措,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省税务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持续落实好以下三项政策。
一是落实企业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列为视同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省税务局积极协调中国信用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推动其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扩大对出口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覆盖面,帮助企业更好防范收汇风险。
二是积极开展加工贸易企业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工作。该项政策出台以来,省税务局摸清全省出口企业底账,点对点将政策宣传至加工贸易企业,预计将惠及全省1500多家出口企业,减轻出口企业负担1.4亿元,支持加工贸易发展。
三是在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全省4万余户出口企业将享受到正常业务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以内的便捷服务,重点出口企业退税款实现“当日达”,有效提升出口退税便利化水平,打造优质外贸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刘晓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