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超过3100元

2022-08-18 20:55:3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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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8日讯(记者 李海婧)8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按照国家整体要求,我省在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年金工作,按照国家部署稳步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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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我省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离退休人员待遇不断提高。一是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根据国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19年11月,省政府印发文件,确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启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省统统筹工作实现质的飞跃。2022年3月,按照国家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统一安排,山东作为全国第一批省份,顺利完成全国统筹信息系统部省对接。二是精准施策,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深入开展“社保政策你我他”宣传活动和“政策找人”专项行动,开展政策精准宣传,让群众“零距离”了解社保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让群众明白参保缴费、明白享受待遇、明白办理社保业务,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的积极性。截至2022年6月底,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分别达到3293.3万人,比十八大前增加1230.1万人。三是统筹安排,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十八大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多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并自2016年起实现同步安排、统一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超过3100元。

  年金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近年来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大幅提升企业年金覆盖单位和人数。自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2004〕20号)以来,我省积极贯彻国家精神,人社、财政等多部门联动,稳妥开展企业年金相关工作,建立年金企业和参加人数逐年增加,基金管理日趋规范,为促进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6090个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参加职工人数达到106.63万人。二是加快推动职业年金发展。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规定,自2014年10月起,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并于2019年在全国率先实现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截至2021年底,全省年金(包含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规模达到1840亿元。

  今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个人养老金制度,也就是第三支柱。国办发〔2022〕7号文件明确,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国家通过税收优惠给予支持。参加人可用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自愿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金融产品。同时提出,选择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确保顺利实施。国办发〔2022〕7号文件的印发,是国家对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对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具有标志性意见。前期我省按照国家要求申报了试点城市。

责任编辑:李海婧
新闻关键词:养老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