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这十年丨山东省稳步推动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连续3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鲁网10月14日讯(记者 赵家豪)河湖长制在我省落地已经5年,河湖长制全面实施以来山东省的落实情况怎么样?取得了哪些成效?
记者从省委宣传部举办的第十三场“山东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5年来,山东省各级河湖长从“有名、有实”到“有责、有能”到“有为、有效”,稳步推动全省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连续3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一是健全制度,平台协同作用充分发挥。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全省9700多条河流、5700多座湖泊水库共设立五级河湖长7万余人,各级建立相关制度1.3万余项,并将工作成效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目前,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基础,各级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责,加强工作协同,建立起“河湖长+部门+管护队伍+民间河长+企业河长+志愿者+”的“1+N”全民管护模式,凝聚起河湖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
二是划定范围,河湖岸线管控有的放矢。2019年以来,按照“由大到小、先急后缓”的原则,利用3年时间,完成了全省所有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省9711条河流,常年水面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的11个湖泊,总计14.06万公里的岸线,在逐河逐湖完成矢量数据校核的基础上全部上传水利一张图,埋设界桩64.27万个,并完成与国家系统对接,为河湖岸线空间管控提供了坚强支撑。
三是清理“四乱”,恢复河湖空间本来面貌。着力解决和根除长期存在的肆意占用河湖岸线、严重影响行洪和水生态安全的乱占、乱堆、乱建、乱采等“四乱”问题,发起了清除全省河湖积弊的歼灭战。5年来,坚持一手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一手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推进。累计开展专项行动近20次,同步组织的不定期省级暗访核查、卫星遥感监测督导30余次,清理整治河湖问题9.2万余处。从根本上扭转了河湖监管“宽、松、软”局面,基本消除了防洪和水生态安全隐患。
四是科学规划,强化岸线保护利用约束。2017年底开始,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着手推动全省开展重点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完成2375条(段)/个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并由所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复,为科学实施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提供了规范依据。
五是示范引领,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2020年开始,在坚持河湖违法问题动态清零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开展以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活动为抓手的全省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目前全省累计建成省级示范河湖346条(段)、市县级示范河湖569条(段),临沂沂河以99.5的高分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批18条国家级美丽示范河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