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微访谈】①:锚定“质量建设年” 狠抓“质效双提升” 纵深推进普通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鲁网1月11日讯 2022年以来,山东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锚定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主题,狠抓“质量和效率双提升”任务,着力围绕党建引领业务、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等方面求突破,着力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鲁检君邀请山东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冯兴亮为大家介绍2022年山东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工作。
鲁检君:近年来,山东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高度重视党建引领,请问2022年又取得了哪些新成效?

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吴静当选第三届“齐鲁最美检察官”
冯兴亮:2022年,我们着力在党建引领业务融合发展上求突破,争创能动履职新成效。牢记“国之大者”,把政治引领贯穿监督办案全过程各方面,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提质增效上,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实现监督与办案相统一。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1名同志当选“齐鲁最美检察官”,9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一是扛牢疫情防控政治使命。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均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我省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守牢重大敏感案件阵地。检察办案首先“从政治上看”,对重大敏感案件强化指导,指派业务骨干组建专班,指导办案单位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司法办案风险防控要求,加强风险研判、预警、处置,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指导的数十件普通犯罪检察条线重大敏感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全面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筑牢常态化扫黑除恶防线。在强化办案攻坚上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实现对涉黑恶案件法律监督全流程全覆盖,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在深挖根治上持续发力,深化“打财断血”,及时对涉黑恶案件提出检察监督意见,建议追缴涉案财产三千余万元,返还涉案财产六百余万元。深化“打伞破网”,全面开展复查、回看,依法对司法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提起公诉。深化“行业治理”,制发检察建议四百余件。在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上持续发力,开展系统化、专业化学习、培训,通过短视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1500余次,组织集体培训学习300余次。
鲁检君:最高检强调“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工作事关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是为今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相关立法积累经验、奠定基础的大事,是‘国之大者’,要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推进落实”。请问,我省在“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冯兴亮:山东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工作,我们把全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作为重要抓手和首要任务,着力构筑刑事诉讼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新平台。
一是全力抓设立,把载体建起来。盯住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全覆盖目标,积极指导、推进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会同公安机关落实到位。截至2022年10月份,全省市、县两级院共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216个,已经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二是突出抓运行,把机制用起来。重在指导落实山东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会签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引导侦查取证、监督线索排查发现、办案衔接配合、繁简分流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开展执法办案信息共享、侦查活动实时监督、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提前介入、定期业务会商等,真正发挥机制作用,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三是深入抓提升,让平台活起来。率先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工作质效的指导意见》等意见,注重确保各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常态化运转、规范化运作、实质化运行”,切实让平台活起来、见成效,真正为法律监督赋能。2022年1-11月,全省监督立案率同比上升17.61个百分点;监督撤案率同比上升6.17个百分点;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同比上升13.87个百分点。
鲁检君: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扎实开展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工作是体现法治进步、契合司法文明的时代趋势。2022年来,我省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方面,又有哪些新的创新和突破?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做客“法治山东”栏目
冯兴亮:2022年,我们在近年来工作成绩基础上,着力在创新落实少捕慎诉慎押上求突破,打造非羁押强制措施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按照最高检部署和山东省检察院“四个一”要求,以理念更新为先导,扛牢主导责任,严格审查把关,创新机制保障,在减少不必要羁押上持续发力,积极探索构建非羁押、少羁押山东模式。2022年以来,全省诉前羁押率持续降至16.25%,居全国前列;在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一是深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采取书面、视频等形式,对各地专项活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等深入调研,同时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呈报最高检。加强案例引领,编发10件全省检察机关少捕慎诉慎押典型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加强质量管控,按月通报诉前羁押率、捕后判轻缓免刑率等数据指标,优化调整对下考核评价办法,提高捕后判轻缓免刑率、诉前羁押率等指标权重,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二是深入应用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全面总结近年来各地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聚焦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矛盾化解、增进社会和谐,研究制定《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
三是健全完善社会危险性科学评估指引。制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工作质量的通知》,指导建立完善羁押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社会调查等不断完善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重点围绕罪行较轻但逮捕率、捕后判轻缓免率居高不下的交通肇事、轻伤害等案件,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模型。
四是研究推广非羁押数字监管系统。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构建集定位、打卡、预警等功能的“电子手表”“非羁押APP”等数据监管系统,区分社会危险性适用不同监管模式并依托大数据定期开展“红、黄、绿”三级风险动态评估调整,实现对取保候审人员特别是外地人员的有效监管。
2023年,第一检察部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足用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效果,坚持狠抓“质效双提升”不动摇,不断实现“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引领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监督办案持续提质增效。(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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