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山东省共立案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144起 挽回经济损失15.08亿元
鲁网5月16日讯(记者 刘晓婧)1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相关情况。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祝群介绍,2021、2022年山东省共立案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1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53名,挽回经济损失15.08亿元。
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坚持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零容忍”“出重拳”,全省公安机关以公安部“云端”打击主战模式为牵引,深入开展“鲁剑”系列专项打击行动,以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犯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为重点,实施全链条打击,全力保障经济金融安全。相继部署打击养老诈骗、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打击“解债”类非法集资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对集团化、网络化、跨区域涉众型经济犯罪进行全链条、集约化重击。2021、2022年全省共立案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1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53名,挽回经济损失15.08亿元,整体打击成效明显提升,发案量逐步回落。
着力提高追赃挽损成效。
追赃挽损是检验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工作的试金石,为切实提升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追赃挽损率,全省公安机关一是突出追赃重点。对非法集资涉案企业,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案件不止、追赃不止。
二是提升资产处置效率。重特大涉众案件提请党委政府成立资产处置工作专班,统一负责追赃挽损、资产保全、确权处置等工作;围绕刑民交叉问题,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切实提升资产处置效率。
三是及时变现止损。加大对易贬损车辆的增值保值力度,省公安厅起草《山东省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车辆先行处置规定》,并联合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会签下发全省,规范先行处置流程,确保追赃挽损效益最大化。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提炼山东省在办理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与省检法部门研究会商,统一执法思想,对非法获利人员制定“一案一策”、发布“正告催收函”等追缴措施,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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