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 山东公安郑重提醒市民不堕“水军”陷阱
鲁网12月5日讯(记者 韩黟瞳)12月5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副总队长王爱华表示,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近年来的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中,经常伴随网络谣言大量涌现的现象,甚至有的舆情事件就是由网络谣言引发,不仅影响了网上和谐清朗的环境,而且侵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一些自媒体为了吸引网民关注,蓄意制造热点、爆点舆情,从而达到吸粉引流、增加广告收入、赚取平台补贴,甚至直播带货的目的;二是一些“网络水军”团伙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或炒作敏感案事件进行引流牟利、实施敲诈勒索;三是个别网站平台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言论大量传播扩散。
在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因素下,一些网民极易被谣言信息带偏认知,形成误导信息的“虹吸现象”,客观上助推谣言的传播扩散。面对网络谣言,建议广大网民朋友坚持做到“三不”,即“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加强自我防范。具体来说,一要提高对网络信息的鉴别、识别能力,对网络谣言做到不相信、不传播,大家可以关注一些辟谣平台,“山东网警巡查执法”账号也会发布一些辟谣信息;二要坚持理智分析和客观判断,不转发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避免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二传手”;三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公民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因网络谣言受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线索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普法宣传,并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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