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商空调外机占用自家房屋露台 烟台消费者要求退房并退还三万元定金

2024-03-15 10:38:3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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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5日讯(记者 李颖 实习生 位鑫月) 拥有一套带露台的房子,闲时养花观景,别有一番雅趣。怀揣这个想法,烟台市民封先生在当地的泰禾家苑小区购买了一套前后带露台的商品房。谁知露台上摆放了数台无法拆除的小区底商空调外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难倒了封先生。

  2023年9月,封先生在烟台泰和府置业开发商处购置了一套商品房,签订了《泰禾家苑小区商品房购买协议》并缴纳了3万元定金,协议定于2023年12月31日房屋交付验收,验收后封先生向开发商交付购房款。

  封先生在采访中告诉记者,原本购买这套房屋就是冲着南北两个露台。开发商也告知封先生,南北露台归购房者使用,且向封先生口头承诺过,底商的空调外机后续会拆除。

  12月30日,封先生前往小区验房时发现,房屋南北露台的空调外机依旧稳稳当当摆放在原地。封先生随即找到开发商理论,表示不拆除空调外机,就不支付剩余的房款,并且要求开放商退回此前缴纳的3万元定金。

  对此,开发商没有答应封先生的要求,并以封先生违反购房协议为由,拒绝退还定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封先生通过12345热线联系到烟台市莱山区住建局。

  封先生表示,莱山区住建局的工作人员电话询问了他的诉求后,并未在电话中给出确切答复。经过多番联系,封先生先后拨打了12345热线、莱山区住建局政务热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等继续反映问题。

  最终,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接线员在了解情况后表示,莱山区住建局此前给出结论,购房者封先生没有履行购房协议,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

  得到这个消息,封先生表示无法接受。“开发商向我承诺的南北露台空调外机可以拆卸,我才缴纳的定金。如今空调外机不能拆除,我拒绝支付房款。开发商违约在先,为何不能将定金退还给我?”

  鲁网记者电话采访了开发商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采访中表示,之前已经正面回应了封先生的问题。此前沟通中对封先生的承诺是“积极与一楼商铺沟通,拆除空调外机”,并未承诺一定会拆除。

  “空调外机涉及到一楼底商,商铺拒绝拆除,我们在12月30日前和底商没有达成共识。”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目前正与底商继续沟通,底商表示有拆除的可能。但此时封先生已经表示不要房屋,要求退还定金。

  “根据合约内容,因房屋本身并未出现问题,封先生未按时履约,因此判定封先生违约。”开发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鲁网记者随后联系了烟台市莱山区住建局。在表明来意后,莱山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具体问题会继续与封先生联系沟通。封先生此前在电话采访中表示,自己打算向山东省住建厅进行反映,并准备提交相应材料,具体诉求是希望开发商退回3万元定金。

  封先生的诉求经相关部门判定是否合理?开发商是否会退还封先生的3万元定金?鲁网记者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李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