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枣政办发〔2019〕10号),经综合评定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聘任于娟等25名同志为第四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任期两年)。名单(按姓氏笔画序)公布如下: 于 娟(女)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长东 山东荆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岩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 勇 山东康桥(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淑政 山东明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冯克法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朱士刚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广涛 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柏文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 涛 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晓丽(女) 山东康桥(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何 为 山东华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君友 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庞宜刚 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施广勇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孟令新 山东康桥(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元洙 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耿 军 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倪炳森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 徐 斌 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德胜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曹传杰 山东舜天(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崔常松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韩建东 山东薛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薇娜(女) 山东康桥(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枣庄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