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各大领域持续推进府院联动 助推行政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2024-12-10 17:35:0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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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0日讯(记者 杜方奇)12月10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枣庄法院“深化府院联动 共促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朱东徽,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利,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邓勇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朱东徽就枣庄市法院在行政审判领域府院联动的开展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朱东徽说,行政审判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是府院联动的重要领域。去年,枣庄中院与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机制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构建了行政审判领域府院联动大格局。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与各级行政机关为了落实好该《意见》,做了大量的联动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召开行政审判领域府院联席会议37次。把联席会议作为府院联动的重要方式。通过联席会议,法院及时向行政机关通报行政审判工作态势、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不足,与行政机关共同研讨行政执法与诉讼中的热点、难点、敏感问题,共同协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等。中院针对台儿庄区、峄城区的房屋征收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力支持了枣庄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26次。建立旁听庭审观摩联络员制度,常态化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全市6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沉浸式”的庭审观摩,“零距离”旁听了各类典型、鲜活的行政案件,有效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出庭应诉水平。

  向行政机关制发司法建议11条。针对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向被诉行政机关或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弥补执法漏洞,避免产生同类诉讼案件。全市法院发出的11条司法建议均得到行政机关的积极回复。峄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行为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与行政机关共同协调化解行政争议321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调解和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独特优势,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在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化解了一批涉及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等领域的重大、敏感案件。

  扎实的府院联动工作助推了行政审判质效持续向好。今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一审收案同比下降16.9%,案件调解和解率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下一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不断深化、扩展行政审判领域府院联动,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更大合力,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发布会上,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利就枣庄法院在打造“枣和枣好”诉前调解品牌、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具体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王利说,近年来,枣庄法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秉持早调解、早化解理念,成立诉前调解中心,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将“抓前端、治未病”和“以和为贵”相结合,倾力打造“枣和枣好”诉前调品牌。通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向前延伸司法职能,认真履行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责,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一方面建强一个中心,推动解纷关口前移。枣庄法院抽调业务骨干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入驻“一站式”矛调中心,指导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目前实质运行市级诉前调解中心1个、区(市)级诉前调解中心6个、镇街诉前调解中心54个,入驻法院工作人员69名、调解组织44个、人民调解员475名。另一方面搭建多元联动、纵横分流、闭环处置三大体系:建立“年部署、季会商、月调度”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共享信息资源合力化解纠纷,实现“多元联动”;由政法委将案件横向委派到入驻区(市)级“一站式”矛调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调解组织,纵向分流至镇街,实现“纵横分流”;区(市)法院组建“1名速裁法官+2名法官助理 ”的诉前调解指导团队,对调解不成案件诉讼后仍由指导法官“一办到底”,实现“闭环处置”。

  与此同时,枣庄法院发挥司法智慧,打好诉前调解组合拳,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一是建立诉前中立评估机制。在派驻法官团队指导下,人民调解员等专业人员在收取起诉书、证据材料后,主动向起诉人了解案件成因、评估诉讼风险,出具《诉前调解意见》向起诉人传递证据的证明力、纠纷处理所涉法律条文等信息,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分析,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二是建立“司法确认+速裁”机制。指导法官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调解成功的案件依法开展司法确认,对调解不成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案件及时就地速裁。三是建立调解督促履行机制。按照“每案必提醒、每案必督促”的原则,积极促成当场履行、尽快履行;不能当场履行的,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增加约束性条款,定期回访履行情况,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发布会上,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邓勇就法院在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采取的措施回答记者提问。

  邓勇说,近年来,枣庄法院与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持续推进劳动人事领域府院联动,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创新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劳动争议止于未发、化于未诉。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79件、同比下降10.74%,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队伍保障,凝聚解纷合力。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党组织联建工作,共同签署《加强裁审衔接工作党组织联建协议》,创建“党建+裁审”品牌,通过开展司法护企活动、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基地、指导“红色驿站·劳动者港湾”等方式,促进党员干部深入调查研究,解决群众问题,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同时,以入驻党委领导下的“一站式”矛调中心为契机,法院“枣和枣好”诉前调解中心与人社局“听竹”工程平台互融共促,进一步巩固劳动争议联动化解阵地,发挥府院联动工作效能。

  二是创新机制建设,实现多元共治。会同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出台《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将多元解纷融入“府院联动”工作大格局,实现“调、裁、审”协作发力;与仲裁院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成立由劳动仲裁员、条线法官参与的劳动人事纠纷专题研究指导小组,畅通重大、疑难、涉群体等类型案件通报渠道,统筹推进数据会商、争议预警、联调联解、案例培育等工作,将纠纷消弭在萌芽、化解在诉前。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诉前化解劳动人事纠纷2543件、调解成功率达81.7%,全市法院一审案件调撤率31.2%、二审案件调撤率22%。

  三是细化业务对接,力促提质增效。针对审判中发现的堵点、难点问题,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化业务交流,联合出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判指引》《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解答》等规范文件,并通过发放司法建议、专题研讨、同堂培训等举措,逐步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的工作体系,着力提升仲裁案件终结比例,统一裁审尺度标准,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形成“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裁判终结”的矛盾逐级化解体系。今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9.7%,全市法院审结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被二审改判15件,改判率4.1%、同比降低2.7百分点。

  下一步,枣庄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不断增强劳动争议解纷能力,持续推进裁审衔接机制规范化、长效化建设,全力打造裁审衔接 “枣庄样板”,为服务枣庄市“强工兴产,转型突围”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杜方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