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多项重要举措 持续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鲁网12月19日讯(记者 杜方奇)12月19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枣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克允,枣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杜益伟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枣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克允就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下一步打算回答记者提问。
杜克允说,下一步计划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
一是完善法治体系。明年1月1日《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将组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对《条例》的内容进行宣贯落实,研究细化传统村落保护方案,健全完善传统村落保护责任体系,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法治措施,持续健全完善传统村落长效保护机制。
二是落实保护规划。指导镇村严格按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要求,在传统村落保护开发中,坚决杜绝大拆大建,做到不破坏传统风貌、不破坏村落肌理,按照“摸清家底、微改精修”原则,邀请专家指导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全力促进保护发展规划落地落实,让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有章可循。
三是突出示范效应。以山亭区的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为引领,挖掘提炼枣庄传统村落的古建筑文化、农耕文化、非遗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启动枣庄传统村落申报认定工作,通过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以面促全,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传统村落“枣庄样板”,推动全市传统村落创新性发展。
四是加强活化利用。秉承“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的理念,坚持一村一策,将当地特点和发展实际融入传统村落本身,深入推广应用“传统村落+”模式,引导传统村落与文化旅游、休闲观光、传统手工艺等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努力“让原住民留村、让新乡贤回村、让新村民进村”,通过村民的亲身参与,激发村民保护村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增强古村落保护的内生动力。
发布会上,枣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杜益伟就申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条件回答记者提问。
杜益伟说,传统村落名录共分三级,包括中国传统村落、山东传统村落、枣庄传统村落。以上三级的申报要求和内容基本一致,仅在认定流程上有差别,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文件规定,枣庄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依据明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规定。根据《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申报传统村落要逐级申报,申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从枣庄传统村落名录中推荐。
申报枣庄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村落中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者具有一定数量,较完整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体现特定地域和历史时期的建造技艺和建筑风格;(二)村落选址顺应自然山水环境条件,与维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三)村落格局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且村落整体格局保存良好;(四)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或者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形势良好,至今仍以活态延续;(五)拥有较为丰富的红色遗迹或者红色文化资源,能够集中反映特定时期的战斗、生产、生活风貌。满足以上条件的村落,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审核,经区(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申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名录,除上述条件外还要满足:(一)村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村落蕴含深厚的儒家思想、道家思想、宗亲文化、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等,集中反映本地区的地域特点或民族特色;(二)村落格局肌理保存较完整。村落空间结构延续传统格局和肌理,整体风貌协调,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三)村落传统建筑数量丰富。村落中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具有一定数量;(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多式多样。在传统节日经常举办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及相关的民俗活动。较完整地保留了传统农业物种资源、农耕生产技艺、传统农业知识体系、农业生态景观等农业文化遗产;(五)村落活态保护基础好。村落中仍有大量的村民居住,原则上常住村民不低于户籍村民的30%。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有力,能够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