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二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日前,菏泽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菏泽市二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菏泽市二级保护古树名录的通知
菏政字 〔2023〕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提升历史文化传承能力根据《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我市组织开展了二级保护古树认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布。
一、全市认定二级保护古树93株,由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标牌标注“菏泽市人民政府监制” 分发各县区组织实施悬挂。
二、全市二级保护古树实行目录管理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古树养护人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古树保护,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和养护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古树各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宣传注重弘扬古树文化提高全民古树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古树名木。
附件:菏泽市二级保护古树名录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8日
菏泽市二级保护古树名录







责任编辑:李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