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检察院第一书记:驻村驻身更驻心 共建共享共振兴
鲁网12月17日讯 “从法律层面上讲,损害赔偿天经地义。在赔偿这个问题上,双方一定要把邻里关系考虑进去,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都是邻居,相互尊重、互谅互让,才能营造舒心的生活环境,”近日,临沭县检察院派驻青云镇沙窝村第一书记王洪俊通过法律知识的讲解、耐心细致的劝说,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
当然,这只是驻村工作的一个缩影。自2023年12月驻村开展工作以来,王洪俊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谨记自己作为一名检察干警的职责与任务,在履行助力乡村振兴重要职责的同时,充分利用法律专长,聚焦村级治理、乡风文明,扎实开展普法宣传、调解纠纷并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为乡村振兴法治建设做贡献。
普法宣传织密“防护网”。“我们村现在是全县重点打造的乡村振兴‘金滩栗海片区’,项目中土地流转涉及全村家家户户的切身利益,这不仅能增加收入,还能享受项目发展带来的红利……”为助力开展乡村振兴片区打造工作,王洪俊围绕工作中出现的关于土地流转等集中性问题,扎实开展走访调研,了解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政策、流转手续等重点,挨家挨户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耐心地听取需求、分析利弊,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法律规定,让群众自觉参与到项目建设中,当好乡村振兴主人翁。2月份,王洪俊和村党支部书记还邀请兴英艺术团到村开展冬享沂蒙过大年“我们的中国梦—进万家”送戏下乡文化演出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为广大群众送去文化大餐和法律盛宴。
调解纠纷化身“消防员”。“王书记,您给评评理,他家翻盖房屋把我家的墙体部分损毁,还把我家一棵养了13年的名贵花卉给损毁了,他得承担责任。”8月份的一个上午,王洪俊刚到村委办公室就担任起了调解员,他把双方当事人请到办公室,仔细询问纠纷情况,了解到事情经过后,王洪俊从邻里关系、法律知识等多方面进行调解,“到法院进行判决,也需要证据支持,要么有购买时的发票,要么有中介机构的评估价格,这些证据都没有,根据个人赔偿意愿,可以考虑商讨”,通过与当事人单独谈话做思想工作、商讨解决方案,成功调解了一起近2个月的邻里纠纷。王洪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换位思考、贴心交流、倾听诉求等多种方式,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最大限度帮助减少矛盾积案发生。驻村以来,调解大小矛盾纠纷12件,着力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法律咨询服务“显真情”。王洪俊时刻不忘检察干警的身份,切实发挥自身优势,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文化阵地,结合每月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法律咨询驿站,围绕土地纠纷、经济纠纷、婚姻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电信诈骗等群众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难题,集中进行答疑解惑,为他们提供触手可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切实将公益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末梢”。
“我们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已经全面启动,目前楼体已整修完毕,正计划购买一批新的办公用品。”王洪俊积极申请第一书记资金,全力改善村居办公条件,并聚焦村里老年人群体,与村干部到周边乡镇进行实地调研,建设村居养老食堂,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自从王书记来了之后,村民们的笑容越来越多了,今年10月份,王洪俊联合镇村干部还邀请多家医院到村里开展老年听力筛查项目,着力为我们村办了不少实事好事。” 11月20日,沙窝村党支部书记孙运剑将一面印有“化解矛盾促和谐 驻村帮扶办实事”的锦旗送到临沭县检察院,对王洪俊驻村帮扶工作表达感谢。
驻村驻身更驻心,只有用心用情,才能赢得大家的认可和尊重,才能真正“驻”进群众心坎里。王洪俊扑下身子办实事,喜当法律贴心人,以赤诚之心倾听群众诉求,以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引导并带领群众在共建共享中实现乡村振兴,用靓丽清新“检察蓝”绘就“沂蒙好栗”乡村振兴美丽画卷。(通讯员 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