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15.8万新就业形态人员有了职业伤害保障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7月2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7月1日,山东省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今年6月底,试点已覆盖215.8万新就业形态人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士功介绍,山东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较大,劳动保障问题日益凸显。同时,新就业形态具有就业模式灵活、用工关系多元、作业场景分散等特点,传统工伤保险制度以固定劳动关系、稳定用工场景为基础设计,难以完全适配新就业形态的用工特点。
2025年,山东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在覆盖范围上,试点聚焦新就业形态人员最为集中的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个行业,于2025年把曹操出行、美团、货拉拉等11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2026年把T3出行、盒马鲜生等14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在参保方式上,试点政策创新设计了“按日参保、按单计费、月度缴费、总参总保”的参保缴费模式,以订单为核心,每产生一笔订单,平台企业缴纳一笔职业伤害保障费,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职业伤害保障费由平台企业缴纳,新就业形态人员个人不缴费。
在保障兑现上,新就业形态人员发生事故伤害后,按规定进行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领取相应的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在人社部制度框架基础上,山东进一步细化缴费浮动机制,缴费基准额与平台支缴率挂钩。平台企业安全管理到位、支缴率低的,费率下浮;安全管理不到位、支缴率高的,费率上浮。
李士功介绍,山东聚焦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痛点,推进事项整合,实现“一网通办”,新就业形态人员、平台企业只需上传提交一次身份证、事故证明、病历等资料,人社系统内部共享共用、闭环流转、接力办理;强化数据共享,实现“智能核验”,对事实清楚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完成职业伤害确认;推动流程再造,实现“快鉴快结”,对伤情简单、轻微的职业伤害人员提供门诊化鉴定检查,鉴定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鉴定结论作出后内部自动流转至待遇核发环节;优化待遇核发,实现“精准直达”,推行社保卡直达发放,护理费等待遇可直达职业伤害人员社保卡金融账户。
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专职副书记、二级巡视员李洪吉介绍,在优化职业伤害经办服务、方便新就业形态人员领取待遇方面,人社部门择优遴选4家商业保险机构协助人社部门开展辅助经办工作,为新就业形态人员提供全流程、专业化的服务。
下一步,山东将重点推进省内注册且经营范围主要在山东以及邻近省份的中小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逐步实现三大行业所有平台企业全覆盖。(董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