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先申先审 先审先发!淄博货运报废更新补贴申领要点
鲁网10月29日讯 10月2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程泗勇,淄博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郑晓光,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德刚,介绍淄博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内容,并回答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德刚就货运业户申请本次报废更新补贴相关问题作出解答,明确了申领需重点把握的关键条件以及不予申领补贴的情形。以及本次补贴执行“先申先审、先审先发”,简要介绍了申报审核拨付流程和业户办理注意事项。
根据实施方案,申请补贴要把握好核心硬性条件。车辆报废、旧车注销、新车注册登记、道路运输证发放4项日期均需在政策周期内,即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申请仅报废货车补贴的,车辆注销前的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应在2026年1月1日及以后。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新旧货车的车辆所有人必须一致,旧车登记日期应早于新车。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要符合对应国标且纳入新能源减免购置税目录。以下五类情形不予享受补贴:方案发文后外市迁入淄博市的国四中重型营运货车,仅报废的;已获得中央、省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或直接报废的;申请人与车辆所有人名称不一致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委托代办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具体以实施方案为准。
补贴以线上申报为主,业户通过省级补贴系统或者“设备更新快捷通”小程序,向车籍地的区县交通部门提交申请,线上审核最终通过后,再报送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受理后,区县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材料不全的,将一次性告知补正;市级每月汇总申报材料,相关部门10个工作日完成复核,复核通过后按财政流程拨付资金。提醒广大业户:把握申报窗口期,尽量避免年底扎堆申报;收款账户必须是车辆所有人名下Ⅰ类账户,企业使用对公基本账户。详情可咨询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杨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