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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经营不善演变成犯罪 省人大代表呼吁民营企业重视法律风险

2019-02-14 22:2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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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在各驻地进行了政府工作报告审议。记者来到临沂代表团驻地的会议现场,十余名代表分别在会上做了发言,就各自所在的行业和领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鲁网2月14日讯(记者 张佳伟) 今天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在各驻地进行了政府工作报告审议。记者来到临沂代表团驻地的会议现场,十余名代表分别在会上做了发言,就各自所在的行业和领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会上,省人大代表、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程萍提出,我省在大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还要使民营企业在经营时注重防范法律风险。

  “在日常的法律服务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不少民营企业面对资金周转困难时,铤而走险进行高息借贷。面对数百万的巨额债务,很多民营企业主选择外逃。一旦被警方抓捕归案,案件性质就由民事借贷纠纷演变成了涉嫌诈骗罪的刑事案件。”程萍说。

  程萍表示,当下许多民营企业主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甚至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对能够盈利的项目往往非常热衷,而忽略了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家企不分”现象的出现,也证明了不少民营企业主不能够清晰区分企业财产和个人资产的界线,挪用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为经济犯罪埋下了隐患。

  面对逐年上涨的民营企业主经济犯罪案件数量,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一是建议政府和司法机关建立长效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专项服务,帮助企业在经营初期就能防范法律风险;二是让律师成为企业发展经营把控的助手,利用知法懂法的专业优势,帮助企业分析政策导向、规避风险、少走弯路。她建议政府开辟渠道,让律师能够对民营企业的决策进行风险评估。三是让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专业团队,引导律师事务所关注民营企业的法律需求,维护民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努力为我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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