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5日讯 近日,记者从交通部官网了解到,1月3日交通部发布《关于拟授予石家庄等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的公示》通知。通知显示,经综合评议,石家庄、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合肥、南昌、济南、青岛、株洲、柳州、西安、乌鲁木齐市已达到创建标准,拟对上述城市作出验收合格并授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据悉,2012年,交通运输部正式启动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创建“公交都市”是实现城市与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生态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12月1日,上海、南京获得交通运输部授予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成为首批获得该称号的两个城市。2018年12月13日,交通运输部宣布授予北京、天津、大连、苏州、杭州、宁波、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银川12个城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此次是第二批。(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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