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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我山东丨亮出国有资产“家底” 推行阳光运行管理

2019-11-25 17:0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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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8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这是我省再次由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让国有资产晒在了“阳光”下,不仅让公众看到了“明白账”,更看到了“放心账”。

  鲁网1125日讯(记者 刘胜男)1125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8年度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这是我省再次由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让国有资产晒在了阳光下,不仅让公众看到了明白账,更看到了放心账。 

  全省国有企业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总额88586亿元

  截至2018年底,全省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企业8508户。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8586亿元,所有者权益28636亿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3285亿元,利润总额1474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25.55%21.57%16.41%20.33%。一是着力优化国资监管模式,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深化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部分重大国有资产损失事项开展了稽查。建立省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建成运行国资云平台,监管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全面完成,共划转企业800户,资产总额9709亿元。二是深入推进国企改革,不断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案》《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截至2018年底,省属企业混改户数比例达到62.26%。稳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选择鲁信集团、山东重工、中泰证券3户企业开展试点。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推进省属企业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非上市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试点。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截至2018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基本完成,工作进度走到全国前列。三是大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属钢铁、煤炭企业按期完成年度去产能任务,列入三年处置计划的321户省属僵尸企业基本出清。出台《省属企业降杠杆减负债指导意见》,实施资产负债率和带息负债规模双约束,省属企业2018年底资产负债率较年初下降2.76个百分点。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先后组建铁投集团、颐养健康集团、文旅集团等一批企业。实施重点项目带动,引导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氢能源产业园、林德液压产业园等一批项目加快建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2018年省属企业研发投入达到138亿元,潍柴动力重型商用车动力总成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6764.91亿元

  截至2018年底,全省纳入统计范围含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共有361户。资产总额46764.91亿元,负债总额41528.63 亿元,所有者权益5236.2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34.56亿元,净利润266.56亿元。一是持续深化改革,促进金融产业长足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加快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组建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健全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推动构建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优化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政策,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内部绩效考核,改进间接融资服务效率,积极对接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占比,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防范化解并重,保持金融风险总体可控。注重制度建设,硬化责任约束。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制度办法,压实金融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推动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合规经营。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做优做强,积极稳妥化解不良资产,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三是全面加强管理,实现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组织开展国有金融资产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梳理全省国有金融资产情况,初步摸清了国有金融资产家底。组织开展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国有金融资本动态监测分析。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省地方金融企业进行绩效评价,引导企业提高运营质量,实现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757.13亿元

  截至2018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757.13亿元,同比增长7.79%,其中教育、卫生行业资产量较大,占比42.17%。一是不断健全体制机制,保障高效运转履职。全省各级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资产管理办法,基本构建起涵盖资产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框架。依托山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整合全省3.29万户独立核算行政事业单位、8000多万条资产信息纳入数据库,实现了资产从入口出口的全流程动态监管,搭建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资产信息管理平台。二是切实强化监管手段,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各级坚持把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作为红线,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完善机制,全面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探索借助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公开进场、溢价交易等方式,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股权、资产使用权的公开处置力度,资产处置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同时,积极推进资产绩效管理评价试点,有效降低了运行成本,提升了资产绩效管理水平。三是树立共享节约理念,减少资产闲置浪费。把资产共享调剂作为节约财政支出的有效方式,打破部门、级次限制,在更大范围推动资产共享调剂,部分市探索设立政府公物仓,将超标准配置、长期闲置以及组建临时机构、举办活动购置的资产进行集中管理、统筹调剂,使存量资产产生增量效益。 

  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开局良好

  截至2018年底,全省国有土地面积244.36万公顷,水资源总量为343.25亿立方米,总供水量为211.37亿立方米,管辖海域总面积约为4.73万平方公里。一是大力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全年供应国有建设用地70.82万亩,同比增加55.9%。全面启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深入推进绿色勘查和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严格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深入推进自然保护区综合整治,深入推进森林资源督查,积极推进“2018利剑行动,开展海盾2018”“碧海2018”及无居民海岛专项执法行动。二是着力优化全省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启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多规合一。积极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实施,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保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强森林资源和湿地保护,推动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动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三是强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按照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了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初步形成“1+X”的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政策体系。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第一个启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推进简政放权,将济南、青岛、烟台、潍坊、菏泽5市的18个县(市、区)省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权委托市级政府行使。积极推行林长制,推行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 


责任编辑:张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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