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2月6日讯(记者 连峰 闫云倩)2月6日,聊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为打响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决定实施群防群控“十项严格”措施。
通告要求,一、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出门戴口罩,时时勤洗手,居家常通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不信谣传谣,不转发未经证实和来源不明的网上信息,共同维护和谐的社会秩序。
二、严格居民外出管理。倡导“全民不出门”,除工作需要外,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隔两天由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并尽可能减少购买次数。
三、严格村庄小区管理。所有村庄、小区一律实行 24小时封闭式管理,本村、小区人员进入需出示有效证件并备案登记,无物业管理的小区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封闭式防控管理,严控外来人员和车辆,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四、严格公共场所管理。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车站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通风消毒,进入人员一律登记个人信息、检测体温、佩戴口罩。
五、严格限制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报社区、村庄备案,不得召集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
六、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社区、村庄、单位。省外返回和来聊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广大群众发现疫情高发地区来聊人员故意瞒报的,应及时通过12345、110热线举报。
七、严格实行隔离制度。凡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或曾与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史的,自返聊之日起居家隔离14天,居住、用餐、用厕等要严格与家人分开,并佩戴口罩、及时消毒;凡与疑似或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小区、村庄、住宅楼单元视情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八、严格出租房屋管理。房屋出租人要及时如实向社区(村庄)、物业报告承租人有关信息,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责任。
九、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所有市民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配合入户登记检查,不得谎报、隐瞒疫情及个人出行轨迹等信息。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发挥作用,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违反以上行为规范的行为,将依法依规采取限制措施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