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之旅
鲁网4月29日讯 每年的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设立初衷旨在唤起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关注。今年3月份,在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一辆载有27人的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三人死亡,20多人受伤。警方通过对这起事故的追查,层层挖出客运公司的严重管理漏洞。
茌平县一辆载有27人的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三人死亡,20多人受伤。视频截图
错位的后视镜
3月16日早上8点40分,在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省道254线119公里处,一辆悬挂鲁PC8153号牌的大客车先后和一辆小货车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并侧翻。根据小型货车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当天上午,小货车驾驶人王宏兴先超越了前方正在骑电动自行车的刘桦,继续向前行驶;与此同时,对向车道上一辆大客车突然变道,向王宏兴的车辆撞击过来,随着“嘭”的一声巨响,车辆发生侧翻,画面随即停止。
“事发当天,大客车驾驶员苗旭升正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地附近时,突然与对向行驶的小货车相撞。”据茌平县交巡警大队事故科民警高蜀军介绍,“两车相撞之后,大客车瞬间侧翻倒地。小货车翻倒在大客车的西南方向,而后方的电动车正好被大客车砸在侧翻的位置。电动车被砸后,继续被大客车拖行压扁。”
通过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可以看到,事故现场十分惨烈。小货车的车头已经完全变形,肇事的大客车前部也有明显的撞击痕迹。而被撞翻的电动车因为被大客车压在车下拖行了一段距离,已经变得支离破碎。此次事故造成大客车上一名女性乘客、小货车驾驶员王宏兴以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刘桦3人死亡,26人不同程度受伤。
原来,事发当天,大客车驾驶人苗旭升开车途中有一个站起来的动作,大客车就是在他站起来一秒钟后,突然向左偏离,驶入对向车道的。据苗旭升回忆,他当时的确起身调整了车辆后视镜,在此过程中,他的视线离开路面,右手离开了方向盘。“当时(后视镜)看不到后面,我就是顺手抓着方向盘,看着没有人、也没有车,就一起身推(后视镜)一下子,在推的同时,这个事(指撞车事故)就出现了。”
无资质的司机
据了解,苗旭升今年57岁,1984年5月就取得了驾驶证,驾龄已达35年。鲁PC8153号大客车登记所有人为临清市顺通客运有限公司,该车实际所有人为张明,除了肇事的大客车外,张明名下还有其他3辆大客车。其中,肇事客车以及车牌号为鲁P26295的大客车,挂靠在临清市顺通客运有限公司,其他两辆挂靠在聊城市东昌第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客运车辆挂靠经营。两家客运企业,均存在违规挂靠经营行为。
事发前一周,鲁PC8153号大客车的驾驶人辞职离开,张明才安排的苗旭升驾驶了肇事车辆,并且未向临清市顺通客运有限公司报备。经调查,鲁P26295大客车登记驾驶人也不是苗旭升。根据顺通客运公司所出示的备案证件及客运班车驾驶人即时驾驶证显示,该车登记驾驶人为张明祥。车主张明表示,苗旭升其实一直未取得客运班车驾驶人即时驾驶证明,不具备驾驶客运车辆的资质。“当时(客运班车驾驶人即时驾驶证明)是给张明祥办的。他有事走了之后,苗旭升过来开车。当时也是光看了他的从业资格证和驾驶证,即时驾驶证明发现没有后,一直拖着。这个事我有责任。”车主张明表示。
在苗旭升为张明工作的这一年时间内,临清市顺通客运有限公司并未进行有效监管,也没有核验车辆驾驶人情况。“这个驾驶员,我都不知道有他,因为他没有备案和记录。”临清市顺通客运有限公司安全科科长王建表示。事发前,鲁PC8153号大客车从聊城市东昌第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属的凤城客运站发车。该客运站主要承担着聊城辖区内的城乡公交客运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客运车辆驾驶人在进站发车过程中,要出示客运班车驾驶人即时驾驶证明、从业资格证、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的二级维护证明,进行报班后才可以出站运营。但苗旭升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换了两辆车,都未办理客运班车驾驶人即时驾驶证明,却依然能够正常报班运营。“驾驶人即时证明(查的)不严,”张明说,“换没换驾驶员他(指客运公司)也不管。”
客运场站的漏洞
除了驾驶资质存在问题外,民警通过对该起事故的分析,乘客没有系安全带也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在对肇事大客车的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的部分安全带已损坏,无法正常使用,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民警通过对凤城客运站其他车辆的暗访调查发现,安全带损坏缺失是普遍现象。“像这辆车座位上的安全带基本上就是一个摆设。”高蜀军说,“只有一个卡口,另外一边的插口是缺失的,这是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后面的座位连安全带都没有,基本上就是一个摆设,属于严重缺失。”
在车辆出站检查时,该站检查人员并没有提醒乘客系安全带的重要性,也没有检查乘客是否已系上了安全带,只是上车看了一下,签字后就下车放行了。
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对客运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客运驾驶人应当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临清市顺通客运有限公司虽然按照规定,每月组织了两次安全培训,但以事故车辆鲁PC8153号大客车为例,车辆驾驶人更换后,也并未到场参加培训。
“张明祥当时说家里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我说你必须得来,驾驶人来不了不行,责任人必须得到位。”山东临清市顺通客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言明表示,公司有着相关的管理规定,会对驾驶人进行回访,落实教育培训情况,并让驾驶人亲自签字才可以。根据他提供的多份教育培训签到表显示,张明和张明祥均有参加培训的记录。但张明却说,不管是临清市顺通客运有限公司,还是聊城市东昌第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虽有安全管理培训教育方面的规章制度,但执行的不严,每次都是他一个人去参加培训。
在临清市顺通客运有限公司向交警部门提供的资料中,2019年1—3月份的安全培训签到表上,虽然有张明雇佣的两名客车驾驶员的签名,但在培训车辆登记及驾驶人签名表上却显示两人并未实际参加安全培训课程,存在伪造和代签行为。
损坏的视频监控
通过大客车的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到,肇事大客车安装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载视频装置,但车内视频装置却无法拍摄到驾驶人位置,无法对驾驶人进行有效动态监管,也无法识别驾驶人。
在临清市顺通客运有限公司的GPS监控室内,虽然安装了分屏监控设备,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设备发生损坏,已无法开机,只有一名值班人员在一台电脑上监控。对于张明所挂靠的两辆大客车,公司只能进行GPS定位确定车辆的位置和行驶轨迹,两辆车上的监控根本不能进行实时查看,动态监控存在安全漏洞。“当时安装监控的时候,这一套远程设备普遍出现摄像头运行速度慢、不清楚,要不就是根本没有影像、看不到的情况。”刘言明表示,“曾经也和相关管理部门反映过这个问题(指监控设备安装运营公司),但一直没有落实解决。”
据了解,目前,肇事驾驶人苗旭升被批准逮捕,山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已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聊城市政府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深度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文中涉案人员均使用化名)
(据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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