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原副市长商怀君获刑十年半

2019-08-21 07:2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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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21日讯 20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德州市原副市长商怀君受贿案,对被告人商怀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扣押赃款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被告人商怀君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商怀君在担任德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德州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13个单位和个人在疫苗销售、工程承揽、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3.6374万元。(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