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日照莒县:引入保险机制为不动产登记系上“保险绳”

2021-09-23 15:4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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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3日讯(记者 薛喜博)近日,日照莒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公司签订了《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合同》,标志着莒县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正式建立。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不动产登记涉及范围广、基础数据量大、历史遗留问题多,涉及民事、行政等多种法律关系,在登记工作中受基础数据不齐全、登记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登记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等多种因素影响,都可能导致登记错误发生,不仅给不动产交易利害关系人带来损失,也给一线登记人员带来风险压力。

  如何规避因登记错误引发的风险?莒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了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通过购买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的形式建立赔偿制度,在确保保险责任覆盖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的基础上,合理审慎确定保险方案,切实保障登记机构、登记人员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公信力。

  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对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在承办莒县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由于登记错误,依法谨慎审核仍未能辨清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以及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的其他疏忽过失行为而发生的一切保险事故进行赔偿。

  据介绍,该中心所有从业人员均为被保险人,可以有效化解不动产登记的赔偿风险,降低履职风险,提高登记效能。同时,该保险制度也能让不动产权利人第一时间得到应有赔偿,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据莒县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副主任李永金介绍,实施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是登记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不仅为不动产权利人吃下“定心丸”,更为莒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系上了“保险绳”。

责任编辑: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