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陵县落实“歇业制度”,助力企业“减负降压”再出发
鲁网3月28日讯 3月28日,因受疫情影响,临沂市兰陵县英大便利店的负责人王先生在网上提交了“歇业备案”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批,不到十分钟就完成了备案,这也是自3月1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兰陵县完成的首家“歇业”备案企业。
自3月1日起,《条例》正式实施,首次增设了歇业制度。《条例》明确提出,当市场主体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可以自主决定在最长不超过3年期限内歇业。
据介绍,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登记无需预约,只需要提供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书和承诺书就可当场办理。歇业期间,市场主体不用再租赁经营场所,可以用新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经营地址,歇业状态将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里体现。市场主体在办理歇业后又准备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并应当于30日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终止歇业。
“歇业备案制度”为兰陵县市场主体提供了合法合规的停业路径,让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能够暂时“休眠”,积蓄力量“再出发”。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围绕企业设立、变更歇业、注销全生命周期,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讯员 吕颖)
责任编辑: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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