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山东分局蚌埠等八部雷达工程(临沂二次雷达工程)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要求,现对蚌埠等八部雷达工程(临沂二次雷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项目概要】项目拟建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沂国际机场东侧,空港大街东头。涉及1座雷达站系统,主要包括雷达塔楼、辅楼、配电房,拟引进垂直大孔径阵列(LVA)天线雷达,峰值功率2500W,中心频率1030MHz。
【结论要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环保政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运营过程中,在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的前提下,从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综合考虑,项目运行可行。
【网络链接及查阅方式】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C-1_RqZmZG9kZm0QT7FbA 提取码:sp8m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公众对项目的环境影响和预防、减缓措施的认知及相关改进建议,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意见表在以上链接中下载)。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山东分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31-68970728
邮箱:fugang3318@163.com
评价单位: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公众意见提供时限】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责任编辑: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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