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济南韵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开发票偷税案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济南韵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开发票偷税案。
经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济南韵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无实际经营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共计1353.64万元。2025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济南韵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并处罚款共计2178.56万元(税费款1353.64万元,罚款824.9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济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虚开发票、虚假申报等手段非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属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将持续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张佳伟
新闻关键词:虚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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