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鱼台林丰工贸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2026-02-28 17:06: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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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外贸健康发展,保障出口退税政策依法有效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济宁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鱼台林丰工贸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件。

  经查,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鱼台林丰工贸有限公司采用“买单配票”手段虚构出口业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2025年11月,济宁市税务局稽查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追回骗取出口退税款240.01万元的处理决定。经嘉祥县人民法院审理,该企业实际控制人岳小芳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45万元。

  济宁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海关、外汇管理等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工作机制优势,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重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护航出口退税政策,维护规范有序的外贸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张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