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小学教辅“套号”乱象 书商为获利一号多用

2011-09-04 07:13:24 来源:济南时报-舜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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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号就好比是一本书的身份证,一书一号。《图书出版管理规定》规定,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以一个中国标准书号或者全国统一书号出版多种图书。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不少书商从出版社买到书号后,为了节省成本,暗中一号多用。开学前后,这一现象在中小学各类教辅和考试教材中屡见不鲜。

  中小学教辅书一号多书

  近日,记者来到济南某图书市场。由于临近开学,书店老板们正忙着将各类教辅书分门别类地摆放好。发现记者正翻看版权页,一家书店的老板说:“放心好了,我们出的教辅材料都是正规图书,肯定没有套号。”

  这位书店老板直言不讳,称该图书市场里确实有不少套号的。记者提出想看看什么样的书是套号,老板随手在自己店的角落里翻出几本字帖,给记者展示。记者看到,这两本字帖分别是供一年级和四年级的学生使用的,但是书号却是一模一样。

  记者连续走访了十几家主营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书店,发现一号多用现象较为普遍:几本书名完全不同的少儿画册共用一个书号、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教辅六本书共用书号……小学一年级到六年级的教辅材料是否可以看做“系列丛书”而共用一个书号?

  对此,记者咨询了济南一家出版社的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丛书号”这个说法本身就是不规范的。如果是几本书共用一个书号的话,必须符合同一个书名、统一定价且不得单本出售等条件;一年级到六年级6本教辅材料共用一个书号是肯定不允许的。

  书商和出版社各自获利

  “书号就是一本书的身份证,一书一号。”一家出版社的编辑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只有正规的出版社才有资格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书号,因此书号是一种相对稀缺的资源,特别是对于活跃度高、容量大的图书市场而言,为策划的图书取得正规书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版社申请书号时,也必须要有书稿、有三审发稿单、有出版合同等等。这些材料齐备了,由出版社盖章,才能向出版总署申请书号。如果是书商个人凭空申请书号,这是不可能的。

  但是书商往往有好的选题和书稿,也有很强的宣传力和营销能力,只是没有书号。于是,书商就委托出版社申请书号,相当于从出版社那里购买书号。一般情况下,书商从出版社购买一个书号的价格大概是两万元。书商在支付了稿费、印刷费、物流费和书号费等成本后,卖多少书就挣多少钱。这本来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但是,书商为了省钱,往往租到一个书号后,出几种图书。

  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编辑介绍,除了卖书号的钱,出版社还能从书商出版的书里面得到更多的利润。如果只卖书号,仅仅是两万元的事。但是书出来以后,出版社把书摆到全国各地的新华书店,而书商却能把书摆到网络和其他的私营书店。这样就大大扩大了书的销售渠道,卖出的书越多,出版社的分成自然也就越多。

  书商和出版社合作,是一个双方都有利益可图的事情。虽然新闻出版总署从2010年1月开始规定了书号要实名申请,但是相关的监管措施并没有到位,书商从出版社那里拿到书号以后还是可以违规出书。出版社由于人力物力的制约,加之有些出版社为了一点不当得利,对于图书经销商的套号违法行为,往往难于管理,甚至不去管理。

  套号行为扰乱出版秩序

  记者调查发现,套号图书主要发生在一些中小学教辅和各类考试教材中。这些书往往内容趋同,但是必须都是一年一换,时效性最长也只有一年,过期了就基本失去了价值。而且这样的书往往发行量也不是很大,一些书商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往往就不花钱申请书号,而是套用书号。

  对此,有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除了这种明显的模仿系列丛书的套号行为,书商还有更隐蔽的套号方式。从这个利益链条来看,出版社、书商都是受益者,而读者一般也不会去在意或者查询书号,毕竟这些对读者本身不会造成直接损失。但是长此以往,图书市场会由于疏于监管而最终影响读者的权益。(见习记者 徐敏)

  央视揭教辅乱象利益链条

  书店、教育局和学校分享利润

  一套教辅材料通过统一征订卖到学生手里至少要经过四个环节。以安徽省滁州市为例,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是编写者,然后由出版社出书,再通过新华书店发行进入学校,学校组织征订,最后教辅材料卖到学生手中。

  【发行暴利】 利润最高可达书价一半

  记者几经周折得到了一份安徽省教科院与一家出版社签订的编写、出版发行教辅材料的协议书,协议书规定:作为乙方的安徽省教科院将得到实际销售额的5%作为版税收入。然而对于这笔收入,教辅编写者并不满意,因为发行环节的利润要高得多。

  按照一般行情,出版社除了付给编写者5%版税以外,还有印刷成本25%,最后自己会留出20%左右的利润,所有这些费用差不多占书价一半左右。也就是说发行环节的利润,最高可以达到书价的近一半。而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多家发行商都想得到教辅发行权,但是能够进校统一征订教辅的却只有新华书店一家。

  其实在2001年10月,《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投标试点实施办法》便规定:在安徽等地率先开始招投标试点工作,引入竞争降低发行成本。但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均以暂不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为由未予实行。

  据统计,安徽全省有一千一百多万的中小学生,按比例推算的话,教辅征订一年销售总额可达十个亿。不过,高额利润也并非新华书店独得。

  【利益分成】 学校及教育部门均为重要获利方

  新华书店可用低至五折的优惠条件从出版社拿书,扣除4%的配送成本后,还剩下占书价46%的利润。新华书店独占23%的利润,另外23%的利润则作为回扣支付给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

  当然,给教育局的回扣比较隐蔽。比如说,定期组织教育局相关领导到国内外考察旅游、赞助教育局各种会议等。

  作为教辅销售的最终端,学校自然也不会白忙活。学校通过新华书店征订教辅是按九折购买,而普通书商三折就可以买到,不过这样做是得不到当地教育局许可的,所以只能秘密操作。而操作方式则是学校、老师和书商之间达成私下协议,学校老师选定教辅后再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 (据央视《焦点访谈》)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