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经费定期公开 济南市民:是好事,希望能看懂

2011-11-22 16:25:01 来源:山东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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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新闻网11月22日讯(记者 刘梅婷)据报道,国务院法制办21日就《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意见。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绩效考评情况,预示着三公经费定期公开将拉开帷幕。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济南市民建议,希望公开的经费内容能通俗易懂,让老百姓看得明白就更完美了。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预算定额和开支标准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绩效考评情况。根据规定,机关运行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应当以中低档的货物和服务为主,禁止采购奢侈品,要求配备中低档公车,禁止无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此规定得到了大部分市民的认可,家住英雄山路的王女士表示,这从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某些机关人员利用公款消费、游玩腐败之风,值得提倡。

  也有市民仍然对“三公”的内容表示有疑问。“是否能够全面公开‘三公’消费的人员、地点、消费的项目、消费的价格,以及出国人员的名单、国家、时间、事由、费用呢?”家住历山路的张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家住领秀城的赵先生告诉记者,之前看到其他省市公布出来的数据,当地市民普遍反映比较难理解,若是可以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的同时,能保证方便公众查阅,方便公众质询就更好了,“公开的经费内容能通俗易懂,让老百姓看得明白会更有意义。”。

  对于山东省关于三公经费公开的情况,之前有报道称,目前江西、山东、广东等省份正在进行“三公”经费公开的准备工作。山东省财政厅科研所所长李建民曾说:“就山东来说,根据中央统一部署,这项工作早就开始筹备了。只是在公开‘三公’经费的具体操作中,难免会有一些变化。”多数济南市民表示,期待定期公布三公经费能够早日落实。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