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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乡村文明行动”标识公布

2012-01-15 09:23:14 来源:山东商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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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乡村文明行动”标识公布

主题用语:谱齐鲁新韵  创文明乡村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杨芳)昨天下午,省委宣传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乡村文明行动”标识、主题用语、主题歌词征集评选活动入围作品名单及最终确定采用的作品。今后我省“乡村文明行动”主题用语是:谱齐鲁新韵,创文明乡村。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提高我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在全省农村实施为期五年的“乡村文明行动”。力争到2012年底,全省5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文明村标准;到2015年底,实现“活动全覆盖、村村有新貌”,70%以上的村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标准。

  为配合乡村文明行动开展,2011年5月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乡村文明行动”标识、主题用语、主题歌词。经过最终选评,“谱齐鲁新韵 创文明乡村”被定为我省实施“乡村文明行动”主题用语,作者为山东省沂南县公安局苏洪青。标识是在西部机场集团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杨玲玲同志的设计基础上,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学院设计团队修改完成。

  标识以汉字“山”和“文明”的声母“W、M”为元素进行构思设计,突出山东“乡村文明行动”的主题。

责任编辑:周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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