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分类”完成 等级办学“让位”分类办学

2012-11-05 16:38:38 来源:新华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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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11月5日电(记者娄辰)记者5日从山东省教育、财政部门了解到,山东地方高校 “分类”工作基本结束,高校管理上的“等级办学”让位于“分类办学”。

  山东省教育厅厅长齐涛介绍,根据社会人力资源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山东将所有省属高校分为应用基础型、应用性、技能型三类进行建设,实行分类管理,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克服同质化倾向,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

  “传统意义上的‘重点大学’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不同类别的名校’。”齐涛说。

  据介绍,长期以来我国高校实行“等级办学”模式,所有高校按照“同一把尺子”分为“重点大学”“普通大学”等等级,这就导致高校盲目追求“高大全”,办学特色不鲜明,不能适应社会的多元化需求。实行“分类办学”后,高校按照社会人力资源结构分成不同类别,不同类别的学校有不同的分工和办学目标,每一所学校都可以在本类别中争创一流。

  山东首批名校建设立项单位已评选完毕,山东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将承担应用基础型名校建设,山东建筑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10所高校承担应用型名校建设,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等13所高校承担技能型名校建设。山东省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不同类别的名校发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鼓励高等学校分类办学,要求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

  据介绍,山东计划建设5所左右应用基础型名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建设15所左右应用型名校,在全国同类高校中有较为突出的办学特色和较高的办学声誉;建设20所左右技能型名校,培养行业企业急需的高级技能型人才。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