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区党政纪处理百余人 挽回损失320万元

2012-12-21 15:47:3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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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21日讯(记者 王震)查办案件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今天下午,中共菏泽市牡丹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赵孔灵在做客本网“山东纪委书记在线”活动时表示,牡丹区保持了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党政纪处理共100余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0多万元。

  赵孔灵表示,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近年来,牡丹区纪委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建立了“3322”的办案机制。在整体工作中注重调配办案力量,人力物力向办案倾斜。针对当前案件仍然易发多发的现状,强调既不单纯追求案件数量,又要保持足够的办案力度。

  在办案重点领域方面,近年来牡丹区把工程建设等领域作为案发的重灾区进行严查,今年立案查处建设工程和土地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7件,其中滥用职权渎职案件15件,乱收管理费、建房押金案2件。同时,将“一把手”作为办案重点对象,突出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近年来,我们查处了2名乡镇党委书记、2名科局长的违法乱纪案件,其中3人被移送司法处理,在牡丹区形成了极大的震动。”

  谈到与纪委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统筹协调时,赵孔灵说,牡丹区的做法是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移送案件材料,提供有关证据。同时分工协作,在案件初核阶段,协调司法机关先查清涉案的非党员、非监察对象自身的违法问题,获取涉案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直接证据。在案件调查阶段,根据案情需要,依法提请有关机关介入,形成办案工作的整体合力。

  “为了深化成效,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我们把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制定工作措施或政策规定的重要依据,扩大办案成效。”赵孔灵介绍,通过拓展廉政教育措施、拓展制度等做法,将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上升到制度建设层面进行整改推进。

  据赵孔灵介绍,今年以来,牡丹区立查案件112起,党政纪处理100余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0多万元,实现了案件查办工作政治、经济、社会、法纪效果的相互统一。

  访谈过程中,赵孔灵还通过鲁网山东论坛,围绕牡丹区纪检监察相关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与互动,并回答了数位网友提出的问题,得到了网友们的关注和支持。

责任编辑: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