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2年治安保险承担风险保障金额530亿

2013-04-10 16:29: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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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治安保险实现了市级全覆盖,去年累计承担风险保障金额530亿元,这是记者日前从在山东潍坊召开的全省治安保险工作会议上得到的信息。2012年,我省向17768户出险保户支付赔款累计4627万元,筹措治安防控建设资金8600万元。

  同是10元保费,治安保险保额一般能达到1—1.3万元,而商业保险仅为六七千元

  “谁见了我都问,保险公司怎么处理的?我说很快就来了,接着就赔了2000块钱。”潍坊昌邑北孟镇马家庙村村民刘发生家年前意外失火,损失有七八千元。四邻八乡的知道他家去年8月刚买了10元的治安保险,所以见面就打听这保险到底“保不保险”。

  治安保险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社会综合治理模式。简单说来,就是居民每户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其中一部分作为保险费向保险公司投保商业性质的家庭财产险,另一部分作为治安防控建设资金。

  据中国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财产险部总经理助理王品介绍,治安保险不同于普通商业保险,而是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因而保障程度更高。比如同是10元保费,治安保险的保额一般能达到1万元——1.3万元,而商业保险仅为六七千元。

  截至2012年,我省参保治安保险居民户762万户,覆盖率达25.4%。全省开展治安保险的县(市、区)达125个,县市区覆盖率89.3%。

  “实现了事后保险与事前保安的双赢”

  治安保险源自临清。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农村治安管理工作遇到了新的困难,以义务巡逻为主的模式面临着“没钱办事,没人管事”的窘境。2003年,人保财险临清市分公司与当地综治办一道针对这一问题积极寻找对策,率先在新华街道办事处红星社区试办治安保险。

  当时保费较低,每户仅3.6元。保额也不高,仅1000多元。“一天一毛钱,户户保平安。”临清新华办事处红星社区党委书记贾书江说,这句口号在当时是一个品牌。

  2004年,红星经验在聊城迅速推广,该市88%的参保社区成为零发案社区,98%的参保村庄没有发生刑事案件。我省也逐渐形成了“政府倡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防群治”的新型社会综合治理模式。“治安保险实现了事后保险与事前保安的双赢。”山东省综治办副主任梁战光说。

  2006年4月,中央综治委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的意见》,开始在全国推广治安保险工作。

  2006年以来,山东省治安保险累计承担风险保障金额1600亿元,处理各类赔案78000余笔,支付赔款1.3亿元。2013年,中央综治委把治安保险纳入年度综治工作要点。

  “随着治安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治安情况也将逐步提高。再加上‘大数法则’发挥作用,未来投保人付出相同的保费,得到的保额将更足,保障范围将更广。”王品表示。

  2013年新目标:覆盖100%县(市、区)

  治安保险被认为是一项社会管理创新。从诞生之日起,它就没有满足于原始朴素的模型,一直在创新、完善。

  按照“保障多样、收费分层、自主选择”的原则,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积极创新更贴近百姓需求的治安保险产品方案,开发出“平安家园”、“和谐家园”家庭财产保险等一系列治安保险专用产品,保障责任涉及盗窃、抢劫、恶意破坏、火灾、爆炸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类风险。

  此外,我省积极拓展治安保险服务领域,鼓励其向城市社区、专业市场等领域的延伸,如聊城市已将治安保险的触角探索延伸至城镇地区。

  2013年,山东省提出新目标:力争实现治安保险县(市、区)100%覆盖,全省居民覆盖率达到30%以上。(杨鹏 尚斌)

责任编辑:方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