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管县”或将扩容 20个试点已积累经验

2013-11-19 15:3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1月19日讯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16条提出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对此,有专家解读认为,“省管县”体制改革不能一刀切,需要结合各个地方实际情况。取消市一级,确实能够通过精简机构来节约公共资源。但对县级决策机制和执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省管县”25年前起试水

  据公开资料显示,1988年,海南省就率先建立起独具特色的省直管县的行政管理体制。此后的20余年中,浙江、湖北、江苏、广东、山东等20余个省也陆续开始了扩权强县或财政省直管县改革,为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2005年,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理顺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

  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借力于“三农”问题进一步明确,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到2012年,在大部分地区实现财政省直管县体制。

  去年11月,党的十八大再次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改革。这些都显示了中央推行“省直管县”的政策信号。

  我省目前有20个“省管县”

  我省“省管县”体制改革自2009年前即已开始。

  2009年10月1日,山东省政府正式对外宣布确定纳入省直接管理的20个县(市)试点名单。并从当年起,这些试点县(市)的财政体制将由山东省财政直接核定,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进行调整。

  2009年5月,我省又对财政试点直管县(市)增加了15项扶持政策。通过实施财政省直管县试点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试点县(市)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推动了县(市)政府职能转变,增强县(市)财政保障能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也为全面实行省直管县积累了一定经验。而在2012年的山东省两会上,民进山东省委又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对此,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也在当时答复这项提案时透露,下一步我省可能还要进一步扩大省管县试点的县市数量。

  我省20个试点县(市)分别是:  

  商河县、高青县、莱阳市、安丘市、金乡县、泗水县、郯城县、平邑县、宁阳县、莘县、冠县、曹县、鄄城县、夏津县、庆云县、惠民县、阳信县、利津县、荣成市、莒县

  从这些县市发展基础看,均具有较好的农业或养殖业基础。

  专家解读

  “省管县”不可一刀切

  “这次提出了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我觉得是非常稳重、非常慎重的态度,同时又表现出积极创新。”据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孙晓莉了解,像东部的一些沿海城市,如果多一道管理层级,对它的发展活力来说是有制约的。所以推行省管县的制度改革,对这些地方做大做强非常有好处。但另一方面,什么事情不能一刀切,需要结合各个地方实际情况,“比如我了解到我们一些西部地区幅员比较辽阔,有可能在有些时候省管县的改革要在审慎的基础上再实施。”

  国情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清议则表示,“省管县”是一个颇具历史的行政管理体系,改革的呼声也由来已久。取消市一级,确实能够通过精简机构来节约公共资源。他认为,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写入“省管县”,最大的看点是省的权力将被放大。“与此同时,清议也指出,行政区划的变动,对县级决策机制和执行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记者陈伟斌)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