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超33% 查办11人

2014-03-04 11:0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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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4日讯(记者 刘梅婷)记者今日从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获悉,去年,各级粮食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中心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33%以上,“四风”问题明显好转。

  记者了解到,省粮食局制定了《重申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制止用公款违规消费行为》、《禁酒规定》等,先后6次对局机关党员干部调研出差、文风会风、住房、公务用车、公务出国(境)和厉行节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零报告”制度,“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33%以上。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狠刹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狠抓机关和直属单位“庸懒散”问题专项治理,明确着力解决七个方面问题,强化考评导向,实行“三个挂钩”,先后多次明察暗访,“四风”问题明显好转。

  不仅如此,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还开展了粮油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治理活动,坚决防止发生“打白条”、“压级压价”、“克斤扣两”等行为,维护了广大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纪律监督,先后派出4个检查组赴青岛、威海、临沂、东营等市,对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管理检查情况进行了复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此外,全省市以上粮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共收到信访线索25件,按照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全部进行了初核,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由司法机关处理5人。驻省局纪检组取消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3个,省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多数已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承办科室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十七市局和部分县市区局也落实了承办机构和人员,内外部监督体系基本形成。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