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削减“三公经费” 省级公车经费再缩2%

2011-05-27 07:53:29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今年山东省“三公经费”要在去年压缩8.2%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和压缩,其中省级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要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压缩2%。这是记者从26日召开的山东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省政府副秘书长兼省机关事务局局长张泽忠在工作报告中强调,目前省里成立了由省纪委牵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机关事务局、省公安厅等14个部门组成的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5日,已召开全省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部署会议,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及其所属单位。专项治理的内容主要有七个方面: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私用,牌照使用不规范。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清理纠正、重点检查和建章立制阶段。通过整治将重点完善六个方面的制度,包括工作分工制度、编制管理制度、购置审批制度、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等。省内将尽快出台《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除了公务用车,会议还指出要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严格界定公务消费范围,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继续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以“学院”名义兴建培训机构、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对这类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为完成省政府确定的今年万元GDP能耗降低17%的任务目标和各市万元GDP能耗降低3.7%以上的要求,继续推进高耗能机关办公楼和大型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和可再生办公耗材,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和办公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刘爽 李玉焕)

责任编辑:刘新

责任编辑: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