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干部邀请下属参加婚宴被通报

2014-03-04 20:1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3月4日讯(记者 刘梅婷)记者今日从济宁市纪委获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目前被通报,分别是:

  邹城市大束镇匡庄小学校长董凤桐用公款宴请学校驻地部分村村支部书记,索要慰问金,给学校教职工发放福利。大束镇匡庄管区党总支书记桑中利为公款宴请召集人。大束镇党委给予董凤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桑中利党内警告处分。

  汶上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胡克雨违反工作日午间禁酒制度。汶上县纪委给予胡克雨党内警告处分。

  济宁高新区黄屯交通管理所副所长刘连恒公车私用。黄屯街道党工委给予刘连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兖州区国土资源局违反规定从其他单位借用公务用车。兖州区纪委报经兖州区委同意,给予局长、党组书记王天祥党内警告处分。

  鱼台县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于建国违反规定邀请所在单位、下属单位等部分干部职工参加儿子婚宴,并收受礼金。鱼台县纪委给予于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全县通报。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