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不动产登记部门联席会议制获批 国土厅牵头

2014-08-09 10:49:00 来源:济南时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近日,山东省政府公布关于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同意建立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据悉,该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协调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和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等。

  不动产登记进展,近期备受关注。据报道,今年4月,省编委确定了省国土资源厅在不动产登记管理方面的职责,并批准在该厅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处。该处预计今年8月组建到位。

  日前,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该联席会议由省国土资源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在省政府领导下,协调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和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制度建立的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研究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研究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政策等。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