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2亿国资千万贱卖”调查:买受人3次付款不违规

2014-09-14 12:02:00 来源:中华泰山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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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泰山网9月14日讯(记者  辛启)针对有媒体刊载《泰安政协委员被指涉黑“打砸抢”  两亿国资千万贱卖》一事,记者走访了泰安市相关部门,就原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资产处置过程进行了深入采访,了解到,“两亿国资千万贱卖”与事实不符。

  原泰安市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资产拍卖由市国资委委托泰安市岱宗会计师事务所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89615028.9元。具体拍卖过程有三次,2013年2月,第一次拍卖因未达到法定竞买人数而流拍。按照《拍卖法》规定,经国资委批准,评估价下浮10%(即8065万元)后,于3月22日实施第二次拍卖,因无人参加竞买再次流拍。在此情况下,加大了招商、推介力度,于2013年12月9日实施第三次拍卖,以8100万元价格将该宗资产拍给山东联亚正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次拍卖均在《泰安日报》进行公告,并提前通知了承租人,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据了解,买受人按《资产转让合同书》的规定,按期交清了钱款。买受人分三次付款的做法,符合大宗资产转让交易惯例,不违犯法律规定。

  自2014年5月起,买受方山东联亚正源资产管理公司与租赁方因租赁合同问题多次发生纷争,泰安警方对其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置,7月29日和8月11日,分别将寻衅滋事的8名双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8月18日,警方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对犯罪嫌疑人潘某刑事拘留。8月30日,警方依法对潘某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