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最著名烂尾楼”彩石山庄的破局之“法”

2014-11-17 09:20: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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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被冠以“济南最著名烂尾楼”的彩石山庄维权案终于破局。在未来一段时间,2000多名购房群众的权益将通过司法的方式得到维护。

  以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公开解决彩石山庄这样的集团性“大事件”,在济南乃至山东尚属首次。

  2 0 1 4年6月—7月

  破冰

  省政府研究协调解决彩石山庄项目问题,邀请法律界人士参会,听取意见。“按照法治思维,在法律框架内予以解决”的思路逐渐明晰。

  2014年8月

  融冰

  有关部门公布彩石山庄项目启动司法程序,接受购房者申请维权。2014年10月23日济南中院公布彩石山庄项目调解方案。

  2014年1 0月3 0日

  除冰

  济南中院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三联彩石山庄涉案财产,成交价 为 16.296 亿元。

  2014年11月10日

  释冰

  彩石山庄项目发放首批执行款。百姓利益得到保障,政府公信牢牢树立,不和谐因素得以弭除。

  11月10日,随着200多万元首批执行款的发放,曾被冠以“济南最著名烂尾楼”的彩石山庄维权案终于破局。

  在未来一段时间,2000多名购房群众的权益将通过司法的方式得到维护。

  以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公开解决彩石山庄这样的集团性“大事件”,在济南乃至山东尚属首次。

  彩石山庄维权案的成功破冰,体现出政府法治思维的强化、司法制度的完善以及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成为一次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的范例和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

  11月10日下午2时许,济南市民杨帆捧着48万余元现金,陷入记者的重重包围。他紧紧抱在怀里的,正是“济南最著名烂尾楼”三联彩石山庄项目的首笔执行款。

  同一时间,首批获聘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的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巧良,正在为即将出台的一项政府决策起草法律意见;64岁的人民调解员王启太,刚刚接待完当天下午第三拨办理调解协议的购房户。

  这3个素昧平生的普通人,随着迁延多年的彩石山庄维权案的一步步进展,和2000多名购房群众一样,在生命的某个阶段产生了交集。

  彩石山庄维权案时间轴

  2006年

  三联集团在济南东部推出彩石山庄项目,规划为高档景观洋房和双拼、联排别墅。

  2006年—2008年

  约2000户购房者交纳预售款约9亿元。

  2008年9月

  三联集团发出暂停施工通知,自此再未复工。

  2014年6月—7月

  省政府研究协调解决彩石山庄项目问题,邀请法律界人士参会。

  2014年8月

  有关部门公布彩石山庄项目启动司法程序,接受购房者申请维权。

  2014年10月23日

  济南中院公布彩石山庄项目调解方案。

  2014年10月30日

  济南中院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三联彩石山庄涉案财产,成交价为16.296亿元。

  2014年11月10日

  彩石山庄项目发放首批执行款。

  1破冰——

  解决这么重大、敏感的问题,政府邀请律师介入、听取意见,明晰“按照法治思维,在法律框架内予以解决”的思路,有着标志性意义

  今年初夏,张巧良接到来自省政府的一个电话。“大约是六七月间,省政府下决心研究、协调、解决彩石山庄问题,邀请法律界人士参会,听取我们的意见。”

  对于这个邀请,张巧良坦言“没想到”。他虽然有过做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经历,但在这样的“大事件”面前,还是头一遭。

  此时,被冠以“济南最著名烂尾楼”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已经停工6年。曾经的工地荒草丛生,巨额债务、众多债权人和购房群众……重重问题让彩石山庄看上去打上了一个解不开的死结。

  “解决这么重大、敏感的问题,政府邀请

  律师介入、听取意见,的确有着标志性意义。”张巧良认为,“从中看出领导层对法治的重视力度前所未有。”

  “按照法治思维,在法律框架内予以解决”的思路逐渐明晰。今年10月,省委在通报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时表态,将依法积极推进解决济南彩石山庄项目烂尾问题。此前,济南中院已经出具《告知书》,引导群众通过诉前调解和诉讼两种方式,依法解决问题。

  “对于这样一个在全国有影响的大事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关键是严格依法办案。”一位法院人士表示,司法程序中遇到的障碍和问题往往没有先例,许多举措都是尝试性的,需要逐一研究、论证、破解。

  受偿权问题正是其中之一。济南中院副院长刘延杰介绍,三联涉案土地等可供执行的资产被层层抵押,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没有明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购房群众可以优先于抵押权人进行受偿,这意味着司法解决的最终结果可能是购房群众的利益无法得到实现。为化解这一难题,济南中院反复调研论证,形成了购房户的基本债权应优先受偿的意见,得到最高法院的答复认可,为司法解决问题奠定了法律基础。

  其间,张巧良多次列席讨论、充分发言,“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了依法治国的路线图。这方面,山东走在了全国前列。”

    2融冰——

  张巧良手机上至今保存着他和一位购房维权带头人互动的100余条微信,最近的一条信息是这位市民告诉张巧良,他“签字调解了”

  国庆节刚过,听说彩石山庄的事情有了转机,杨帆马上到法院办理了手续。“走人民调解,手段正当、效率高。”他觉得,自己选择了“比较好的解决方式”。

  2006年,在银行刚参加工作的杨帆得到了购买三联彩石山庄房屋的“内部渠道”,全家人东挪西借凑了34.5万元,全款购买了一套面积为130平方米的房子。“当时是打算作为婚房使用的,”杨帆说,然而到了2008年约定的收房日期,“房子”还是一片空地。

  彩石山庄由三联集团开发建设,位于济南市东部,项目占地约2400亩,规划为高档景观洋房和双拼、联排别墅等。2006年至2008年,2000多名购房者交付了房屋预售款。按照合同规定,2008年10月彩石山庄交房。然而,2008年9月,三联集团却向施工单位发出了暂停施工的通知,自此再没有复工。

  这些年,杨帆和其他购房者想尽了各种办法维权,“各个部门都找过,也做了最坏的打算。”

  张巧良的手机上,至今保存着他和一位在购房者中颇有影响力的维权带头人几个月来互动的100余条微信。对方发来的微信中,有期待——“真心希望司法途径能够解决问题”,有施压——“如果不解决,别怪购房户发狠”……

  “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关键是要用实际行动赢得他们的信任。”一次次对话听取群众需求,一次次商谈测算三联偿付能力,购房者看在眼里,也切实感受到司法是解决问题的最优选择。

  “这个结果我们接受。一个拖了6年的民生问题用司法手段解决,考验政府的智慧。”在最近的一条微信中,这位维权者告诉张巧良,自己“签字调解了”。

  截至11月初,已经有1940多名购房者选择了调解。张巧良认为,问题能够平稳解决,政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是一方面,购房群众愿意选择法律的途径、遵守法律的准则来维权则是另一重要因素。

    3除冰——

  40名彩石山庄项目人民调解员都是政法系统从业

  多年、精通业务的资深法律专家,此举“在全市开辟了调解工作参与集团性纠纷化解的先河”

  选择司法渠道解决问题的购房者,多少都要经历一段从愤懑、委屈,到半信半疑,最终接受的心态转变历程。对此,王启太,这位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已满3年的退休老法官,有着更加直观的感受。

  今年7月起,王启太作为济南市司法局选派的40名彩石山庄项目人民调解员之一,进驻历下区法院开展调解。用市司法局局长谢圣仁的话说,此举“在全市开辟了调解工作参与集团性纠纷化解的先河”。

  王启太所在的调解团队平均年龄超过61岁,负责的彩石山庄白领公寓项目购房群众数量最多。他们每天要接待30户以上的购房者。在历下区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学看来,调解团队的人员选择是有其道理的,“针对案件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特点,选择的调解员都是政法系统从业多年、精通业务的资深法律专家。”

  第一次上门调解,群众多少带着怨气。多年的维权路让他们都成了“专家”,大段大段的法条张嘴就来。王启太说,这就需要调解员做大量思想工作,用法律法规说服当事人,一一给他们的思想“解套”。

  6年时光让购房者发生了各种变数:不少购房人身在异地,有的还出了国,调解员用微信、视频等手段做记录的方法,保存证据;有的购房人已经去世,就寻求公证手段解决。

  负责司法确认的历下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张海涛介绍,不少购房者当年是顶用三联员工之名买的房子,“必须要找到被顶名人出具书面声明,否则事后极易引发纠纷。”就在上周末,王启太的同事与一位购房者到北京找到了被顶名人办好了调解手续。

  在王启太看来,各种办法的目的是一致的——尽量方便当事人,尽快解决问题,每一个法律细节都不能含糊。4释冰——

  百姓利益得到保障,政府公信牢牢树立,不和谐因素得以弭除。这一多赢的结果集中了政府部门和法律界共同智慧的结晶

  11月10日下午,杨帆特意请了半天假,到法院领取执行款。捧着成沓的现金,他笑着表示“有点儿沉”。

  至此,彩石山庄涉及的白领公寓和水晶花园项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计划,11月底前后即可完成大部分工作。尚华居、绿松苑项目的购房群众也将在土地二次转让后迎来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程序。

  在这个维权案件解决过程中,杨帆、张巧良、王启太从不同侧面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

  “拖了6年,曾经以为没戏了。这次从得到通知办理调解协议到拿钱,不到1个月时间。我对处理结果还是挺满意的。”杨帆笑着说。

  对王启太来说,从坐等群众上门调解到主动寻找购房群众解决问题,这次调解任务让他感受到了一些不同,“这给人民调解工作带来了一个新的方向。”

  全程关注事件法治进程的张巧良,有着更加强烈的见证感,“彩石山庄购房者走了多年的维权路,最终用法律的手段解决,涉案各方都依法办事,正是依法治国理念的真实体现。短短5个月,让老百姓不仅看到希望而且解决了问题,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效率原则。”他认为,百姓利益得到保障,政府公信牢牢树立,不和谐因素得以弭除,这一多赢的结果集中了政府和法律界共同智慧的结晶。

  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彩石山庄项目进入司法程序,正是按照新形势下新要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及时、有效、稳妥地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的司法典范。

  政府部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彩石山庄问题取得良好效果。这样的范例能否成为今后依法解决类似“大事件”的借鉴?张巧良用一个感受表达了看法:今年以来,涉及重大决策、群众问题听取法律专家意见的次数,明显多了。

  让法治的阳光温暖每个人

  在采访中,购房者王女士给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50多岁的她此前多次维权,起初对这次调解疑虑很大,情绪比较激动,甚至还偷偷录了音。“有没有相关文件?你们得挨个讲明具体依据。”体谅到当事人的焦虑和烦恼,调解员不厌其烦地讲道理、摆事实,并且一再说明将严格按照统一的政策规定,适用一致的法律规则进行调解和审理。在各方努力下,王女士顺利办好了手续。

  6年来,2000多名购房者千方百计没能解决的问题,运用法律手段仅仅5个月就取得可喜突破。回眸彩石山庄破局之路就会发现,能够通过法治的轨道步步推进,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最符合公众利益的选择: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没有消极等待,而是主动介入,提出新办法、解决新问题;购房群众理性维权,通过诉前调解和诉讼两种方式,依法解决问题。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最终政府收获了信任,包括购房群众在内的债权人的利益逐步得到补偿,潜在的不和谐因素也随之消除。彩石山庄项目的平稳过渡,体现了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高效、公正。政府部门将涉法涉诉信访导入司法程序的新尝试,为今后此类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可供参照的范本。

  依法治国,需要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镇、依法治村来具体实践。近年来,其实我们已经清晰地看到、感受到,山东省及济南市在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方面迈出的步伐:每一项立法项目、每一个重大决策出台之前,都公开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庭审公开、微博发布已成为一种常态;政府法律顾问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

  法治是社会和谐的阳光。没有“依法”就不会有和谐,没有“依法”就不会有前行,没有“依法”就不会有壮大。用法治的阳光去照耀每一个人,正在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