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15年2月上旬召开

2014-11-27 16: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1月27日讯(记者 刘梅婷)今天下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和有关法规、决议、决定、报告等。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的决议》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5年2月上旬在济南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山东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5年计划;三、审查山东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预算草案;批准山东省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省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其他事项。

  此外,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孙绍骋辞去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决定任命于晓明、徐珠宝为副省长,任命后,于晓明、徐珠宝分别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表态发言。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郭建昌为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还任免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批准了《济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的决定》、《淄博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通过了省人大内司委、农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3号和第10号、第47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责任编辑:王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