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查处一批环境违法企业 枣庄全市砖瓦窑停产整治

2016-05-20 18:4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5月20日讯(记者 徐英淦)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改善空气质量,省环保厅分别对济宁和枣庄两市大气污染问题进行了独立调查,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

  张波介绍说,今年以来,省环保厅针对全省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特别是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的重点地区开展了多次独立调查。2月份和3月份,分别对济宁和枣庄两个市大气污染问题进行了独立调查,发现了一批环境违法问题,均责成当地环保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

  在2月份的独立调查中,主要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企业超标排污。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浓度872mg/m3,超标3.36倍;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浓度234mg/m3,超标0.17倍;青岛钢铁集团兖州焦化厂2号生产线烟囱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浓度215mg/m3、超标3.3倍,氮氧化物浓度609mg/m3、超标0.22倍。二是部分企业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青岛钢铁集团兖州焦化厂焦炉门密封不严,无组织排放严重,车站煤堆无覆盖,防尘措施不到位;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灰渣出口出渣装车时有扬尘问题,石灰石给料系统有漏粉现象。三是部分工地防尘措施不到位。济宁市任城区电化路与太白楼西路路口西北角1处工地,高新区黄屯镇国道327路南拆迁工地地面裸露,无覆盖等防尘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省厅向济宁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函》,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市局依法严肃处理。济宁市环保局向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0万元;向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0万元。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向青岛钢铁集团兖州焦化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20万元。

  在3月份的独立调查中,主要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企业超标排污。枣庄市台儿庄区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窑尾排气筒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浓度496mg/m3,超标0.24倍;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焦炉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浓度为521mg/m3,超标0.04倍;枣庄市永旺建材有限公司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浓度7458mg/m3,氮氧化物浓度848mg/m3,分别超标9.65倍和1.12倍。二是港口运输、建材行业、施工工地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台儿庄区和峄城区境内的韩庄运河两侧遍布建材码头,砂石堆放场地没有采取抑尘措施,进出港口的车辆、道路缺乏管理,扬尘污染极为严重。部分码头距离峄城区政府点位、台儿庄环保局点位不足3公里,对点位PM10浓度影响较大。检查组还随机抽查了枣庄市城区内部分施工工地和建材企业,发现薛城区锦泰B区安置房工地渣土未覆盖,黄河路工地扬尘明显,部分混凝土搅拌站及小型粉磨加工站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扬尘严重。三是焚烧垃圾树叶现象比较严重。峄城区耀进路一空置院墙内有焚烧建筑保温材料的情况。在几天的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多次发现路边有焚烧垃圾和落叶的现象,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省厅向枣庄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查处违法环境问题的函》,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市局依法严肃处理。针对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山东潍焦集团薛城能源有限公司、枣庄市永旺建材有限公司外排废气超标问题,枣庄市环保局已开展立案调查。针对砖窑厂、港口运输、建材行业、施工工地、焚烧垃圾落叶等污染的问题,枣庄市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峰带领13个部门一把手对反馈提到的各点位进行了暗访,召开了现场会,明确提出抓好建筑扬尘、渣土运输、砖瓦窑治理、港口运输治理等重点工作。枣庄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砖瓦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发明电〔2016〕15号)和《关于实行环境保护季督导的通知》,对全市砖瓦窑开展全面停产整治。

责任编辑:宋莉